財富論壇官方網站消息:隨著4月6日中國網通公布2004年上市公司的經營財報之后,四大運營商在資本市場上2004年的“公演”已經宣布告一段落。而正當業界對四大運營商的2004進行品評、回味的時候,國資委成立以來對旗下189家央企負責人的經營業績的第一次考核正在緊鑼密鼓的進行著。
《通信產業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知,目前四大運營商集團公司的財務決算報表基本完善,正準備上報國資委。隨后,國資委將依據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和數據,結合企業負責人年度總結分析報告,并聽取監事會的年度評價意見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審核,最終的考核結果國資委將在5月底對企業公布。
國資委業績考核局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從四大運營商的企業結構看來,他們均屬設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范疇,因此根據《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規定,四家企業考核的對象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和總會計師,考核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實行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結果考核與過程評價相統一、考核結果與獎懲相掛鉤的考核制度。
與資本市場對四大運營商上市公司經營情況的檢驗有所不同的是,國資委將考核的標準定在了整個集團公司層面。
該負責人指出,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只能從一定層面反映出該企業的經營狀況,而企業中沒有上市部分資產的經營情況將在這一考核中做集中體現。而目前國資委除了向四大運營商派出監視會之外,還統一聘任了中介機構,對企業年度財務決算進行審計。
源起:保值增值
“對中央企業負責人進行經營業績考核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上的重大突破和制度創新。這不僅是一種牽制的形式,更重要的是給社會傳達一個信號,并向人民作出承諾:國有企業有人負責了,而且很負責任。”國資委主任李榮融的一席話直言不諱地道出了國資委對中央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的目的。
國資委業績考核局局長李壽生表示,目前國資委對中央企業負責人的業績考核,采取與企業負責人簽訂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責任書的方式進行。“應該說,這是國資委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建立經營者激勵和約束相結合機制,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一項制度保證。”
據悉,國資委作為出資人,考核企業負責人還是第一次。為了能把出資人關心的目標和企業的個性特點結合起來,國資委在指標設計上精心設計了分類指標和基本指標。基本指標有4個,即利潤、凈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增長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由于每個企業不同的資產狀況,要根據資產大小、行業特點等每年確定一次指標,而對電信企業設計的分類考核指標還包括寬帶用戶增長率、成本費用等等。
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在接受《通信產業報》記者采訪時明確指出,對中央企業負責人進行業績考核更是國資委落實管人、管事、管資產“三管合一”的集中體現,“考核辦法通過分類指標較好處理了不同行業和企業的特點;較好銜接了企業短期發展和中長期發展目標;實現了考核和薪酬的掛鉤。”
另據記者了解的情況,國資委計劃到2010年將建立起以資本價值最大化為導向的考核體系,與市場化和國際化接軌。
實施:特色考核
與以往國企改革中遇到問題時“言必稱西方企業管理經驗”有所不同的是,此次《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從起草到實施,擺脫了以往“西天取經”的慣例,改向企業中去,收集成功案例。按照李榮融的說法,“我們要建立有中國特色的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體系”。
作為考核的執行者,國資委業績考核局再三強調:國企目前面臨的問題與外企不在同一層面,也非同一性質。因此,建立業績考核體系無法按國際慣例,更不能與國際接軌。而在考核辦法出臺前的調研過程中,國資委也沒有出國考察,而是選擇了幾家內部考核體系比較成功的央企作為考察對象。《中央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辦法》的出臺是真正的從央企中來,到央企中去。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企業管理研究室主任黃群慧表示,就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設計本身而言,是比較科學的,既考慮到短期業績,也考慮到長期業績;既考慮到統一的要求,也考慮到各個行業的具體差別。應該說,迄今為止,這樣全面的、與薪酬制度結合的、全國性的國有企“老總”經營業績考核制度,我國還是第一次出臺。
同時,這一考核對四大電信運營商而言,也是第一次。
爭鳴:側重不同
從四大運營商不久前公布的上市公司財報來看,他們在資本市場的表現可用“合格”來形容。
事實上,伴隨著四大電信運營商上市,他們開始既受到國資委的監督,又受到海內外投資者的考核。盡管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資本市場制度不盡相同,但對上市公司的考核都非常全面,在公司治理結構、財務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一系列規定,使得上市公司不得不在投資、經營管理及財務等方面走向規范化,并接受市場的公開監管。
比如在企業的經營業績方面,資本市場雖然沒有像國資委這樣規定一系列的“硬指標”,但也有自身的一套考核體系,對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益和投資價值進行衡量,相關指標包括“每股收益”、“市盈率”、“股息盈利率”、“股價凈資產比率”等。如果電信企業的經營效益不好,將直接導致這些指標的結果變壞,而這對相關公司的股價將產生立竿見影的影響。此外,按規定,上市公司要定期披露季報、中報、年報,這些都是公司在一定時間內對自身經營狀況的客觀表述,這樣不僅便于投資者了解公司的情況,無形中也對上市公司的運營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有專家指出,正是因為多方共同監督壓力的存在,要求電信運營商必須加快企業改制及與國際接軌的步伐,從真正意義上促進中國電信業的發展。(來源:通信產業報/許婷 王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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