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在線消息:克隆研究雖然一直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但是基于倫理等諸多問題的考慮,絕大部分國家迄今為止仍堅決反對將這項技術應用于人類本身。然而,澳大利亞眾議院近日卻力排眾議通過了一項新法案,取消了已經實行4年的禁止克隆人體胚胎干細胞研究的法令,從而令治療性克隆研究合法化。
據美國有線新聞網報道,12月6日,眾議院以82票贊成62票反對通過了這項備受爭議的法案,這意味著澳大利亞今后在醫療領域的克隆研究將會走在世界的前列。
2002年,澳大利亞議會曾通過第一部關于干細胞研究的法律,當時規定科學家只能從人工授精剩下的胚胎中提取干細胞,但禁止進行細胞克隆。與舊法案相比,新法案允許科學家們克隆人體胚胎干細胞,用來培育出所需要的一切人體組織,但前提是克隆出來的胚胎不可以植入子宮,并且必須在14天內銷毀。
負責起草這項新法案的議員、前衛生部長帕特森稱,這項禁令的解除將為科學家們取下“緊箍咒”,使他們能夠和其他國家的醫學專家一道共同研究醫療克隆技術。如此一來,生物學專家們就可以通過研究找到治療癌癥、心臟病、糖尿病和阿爾茨海默氏癥(早老性癡呆癥)等病癥的良方。
帕特森告訴記者說:“澳大利亞目前并沒有一個全面的干細胞研究中心,但是我認為,我們所做的將會挽留住那些想離開的科研人員,并吸引這一領域的更多科學家來澳大利亞做研究。我希望看到來自美國、新加坡和英國的科學家能夠和本土學者一起共同為治療性胚胎干細胞的研究作出貢獻。”
不過,這項法案同樣也遭到了包括澳大利亞總理、兩名副總理和在野黨領導人在內的很多政要的強烈反對。在他們看來,人類生命的純潔性要比治療性克隆研究更重要。
英國是世界上首個通過立法的形式使克隆人體干細胞的研究合法化的國家。盡管美國政府2001年8月起就嚴令禁止聯邦政府投資研究人類胚胎干細胞,但是私人投資這一領域的研究卻從未停止過。今年6月,美國哈佛大學宣布將啟動用于治療目的的人類胚胎干細胞克隆研究項目。這也是美國首次啟動不帶商業背景的人類胚胎干細胞克隆研究。
(萬艷)
(編輯:王晶)
***相關鏈接:人體胚胎干細胞研究
胚胎干細胞是人體的“萬能細胞”,理論上可以分化成任何人體組織細胞。科學家希望能用健康胚胎干細胞培育出的組織替代病患組織,治療用傳統方法難以解決的慢性疾病。
胚胎干細胞克隆是指將病人的DNA(脫氧核糖核酸)注入到一個已經去除DNA的卵子中,約5天后該卵子生長發育成早期胚胎———一個比沙粒還要小的細胞球體。從胚胎中獲得的干細胞經刺激后,進一步發育成攜帶病人DNA信息的特殊細胞或者器官組織。DNA缺陷修正后的特殊細胞或者器官組織可移回病人體內,而不產生排異反應。
胚胎干細胞研究所引發的倫理之爭,主要集中在兩個問題上。
一是如何看待胚胎。胚胎干細胞主要有三個來源:(自然和人工)流產的胚胎;輔助生殖剩余的胚胎;通過體細胞核轉移術得到的胚胎。不管哪一個來源,提取胚胎干細胞必定會損毀胚胎。于是,胚胎是不是生命,是不是人,研究胚胎干細胞是不是“毀滅生命”、“殺人”,很自然地成為爭論的焦點。
二是生殖性克隆是否不可避免。自2001年起,關于禁止人的生殖性克隆國際公約的議題在聯合國大會上連續討論了4年,卻一直也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雖然世界各國都表示反對生殖性克隆,但包括美國在內的一部分國家認為治療性克隆必然滑向生殖性克隆,主張二者同時禁止。最終,第59屆聯合國大會在2005年通過了不具法律約束力的禁止克隆人政治宣言。治療性克隆是胚胎干細胞研究的主要方式,封殺治療性克隆,實際上就是要封殺胚胎干細胞研究。
(萬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