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14日發布“新國四條”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后,國務院 17日再次發出通知,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4月18日新華網)
面對連續出臺的調控政策,有人認為“房價過高地區暫停三套及以上房貸”,又是一記打擊炒房的重拳,并對房價調控“組合拳”深懷期待。可在我看來,這些政策頂多算是敲山震虎,仍未觸到高房價的痛處。
據說去年銀行發放房貸7.96萬億,其中有56%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購買二套及二套以上商品房),直接炒高了樓價。可有多少人放著房子不住,去貸款買第三套房?而且,這個第三套的評定標準是什么?如果因為子女結婚買房,也算是二套、三套房嗎?還有就是,有一些財大氣粗的炒房者,十幾套、幾十套、上百套也不用貸款,怎么辦?據說不用房貸的炒家,約占15%,這可是個不小的數目。
在我看來,遏制高房價須從房價虛高的根源入手,一針見血地找尋破解途徑,不單單是對消費者“橫眉冷對”,而在其他方面“隔靴搔癢”。多數地方商品房價格和公眾收入相差甚遠,有其深厚的土壤:
一是房產商的集體造勢。國內一夜之間,涌現數個“地王”,開發商甚至利用“地王”當做房價回暖的興奮劑。除此之外,房產商還有諸如宣傳房子銷售告罄、廣告多數房產商存貨所剩無幾等方法,增加消費者的買房危機感,以此來作為提高房價的籌碼,讓消費者認為“買方市場”已經轉向“賣方市場”。更重要的是,房價回落、政策調控時,開發商捂盤惜售,等到價格再漲時再銷售。
二是金融機構越來越靈活的信貸政策。從2008年初較高的貸款利率到目前的七折甚至對折,以及整個貸款利率的降低,刺激了大部分按揭貸款的消費者蠢蠢欲動。加之個別銀行變相放寬二套房貸款限制,也增加了商品房的銷量。可以說,銀行和房產商達成“默契”,推動了房價上升。
三是消費者對房產增值的超高寄托。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機以來,人民幣升值、股票萎靡不振、油價幾次連續上漲等因素,造成人們對通貨膨脹懼怕,認為投資什么都不如投資房子,過分地將房子作為保值、增值選擇。而這些想法也是多數投資商的想法,于是多數投資者將錢都投到了房產上,從側面哄抬了房價上漲。
四是“土地經濟”根深蒂固。我國的房子是70年產權,據說還將更短,而國外是世襲制;我們的土地被拍賣,地價一次次飆升,官方發了土地財,這些錢最終還需要公眾埋單。地方政府依賴土地,也是有據可查的,例如杭州曾出臺 “2010年房地產24條新政”,實質上是在托市。另外,我們的保障性住房和限價普通住房建設力度還不夠,因為這些對于地方政府而言,無利可圖。
房價牽涉到政府、開發商、銀行、消費者及經濟大環境。如果想讓房價停止“高歌猛進”,隨民意而動,政府應該從以上四方面著手,微觀出拳,真打真壓。否則,一個個新政過后,房價依然傲視百姓。
另據昨日的《東南快報》報道,個人住宅消費稅近期將試點開征,重慶試征方案獲決策層批復。財政部《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將在近期內公布試行,住建部也將“限購”權限下放給地方政府。但愿這些措施能和房貸新政一道,將高房價徹底打壓下去。
(責任編輯:李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