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有力保護,成為逐利者想抓就抓的“人質”、想吃就吃的唐僧肉。不盲目招商制造爛尾工程,按時支付政府項目工程款,最需要政府以身作則,從自己做起。
“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來自天津、河南、四川等地的200余名農民工的遭遇詮釋了這句魯迅的名言。招商企業因政府承諾落空等問題與枝江市政府扯皮,農民工被拖欠工錢,討薪半年無果。此事曝光后,形勢急轉直下,當地政府緊急籌措100萬元支付拖欠工資。
這樣一個結果,固然讓人欣慰。但事情還不能就此畫上句號。結果再皆大歡喜,也不能回避這樣的追問:是誰把農民工當成了討價還價的籌碼?欠薪問題為什么在長達半年的時間里沒有解決?
從利益關系看,招商企業與農民工簽訂用工協議,農民工工資應由企業解決。從公共責任看,解決農民工欠薪是政府應盡的職責和義務。早在2004年,有關部門就曾頒布《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指出,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被拖欠的工資。無論政府與企業之間怎么扯皮,也應該先行支付農民工工資再做計較。
遺憾的是,相關規定沒有得到執行,招商企業違背協議,罔顧社會責任,反而“綁架”無辜的農民工作為擋箭牌,實際上是把企業的損失轉嫁到他們身上。這一行為之惡劣,值得引起高度警惕,尤應防范其謬種流傳。
另一方面,當地政府不顧縣域經濟發展的客觀條件,比拼引資數額,盲目上馬項目,“拍胸脯”承諾無法兌現的優惠條件,從源頭上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在欠薪問題發生后,又在長達半年的時間里不聞不問,冷漠回避,以致問題越拖越大,為和諧社會建設埋下隱患。所幸在輿情洶涌之下,迅速行動、火速籌款,總算給了公眾一個拿得出手的交待。這種戲劇性的反差恰恰說明,在治理欠薪方面,政府部門決心的有無,比能力的大小更為關鍵。
解剖這一個案,不難看出,企業和當地政府的做法都忽視了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的原則,都不依法辦事。在處理矛盾時,要么拿農民工當討價籌碼,要么把農民工當皮球踢,致使農民工在這個利益三角中,處于絕對弱勢地位,其利益訴求完全不被考慮,甚至沒有救濟渠道。
所有的欠薪事件歸根結底,都反映了這樣的現實問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有力保護,成為逐利者想抓就抓的“人質”、想吃就吃的唐僧肉。因此,破解欠薪難題,亟須從保護勞動者權利入手,在制度上安排更多保障方式,在救濟上提供更多有效渠道,在監管上加大保護力度,在問責上提高違法成本,使農民工工資變成誰也不敢觸碰的高壓線。而不盲目招商引資制造爛尾工程,按時支付政府項目工程款,最需要政府以身作則,從自己做起。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