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1947年《聯合國專門機構特權與豁免公約》第六條,作為聯合國下屬的國際經濟組織,IMF主席不僅在機構所在地美國,而且在其他國家均享有完全的外交豁免權,殆無疑問。卡恩先生不受東道國美國刑事管轄,除非IMF主動明確放棄管轄豁免。有鑒于此,紐約警方“貿然”加以逮捕,執法程序上或不乏瑕疵
近日,媒體爆出猛料: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卡恩,涉嫌性侵黑人女服務員未遂,倉皇出走,機場束手就擒。消息傳來,舉世震驚。
法蘭西總統大選在即,身為下屆總統熱門人選的卡恩,離總統寶座不過一步之遙。居然一失足成千古恨,真令人大跌眼鏡,難以置信。
果不其然,一時間,法國社會“陰謀論”滿天飛。頓失強棒候選人的社會黨,呼吁公眾不可忽視“無罪推定原則”,陷入媒體審判漩渦。案情或許并不單純,是否政敵設計陷害,迫其退出政治舞臺,提前為現任總統競選連任掃清障礙,除去勁敵云云。須知,卡恩先生所下榻的索芙特酒店,正為一家法國企業。
此外,面對金融危機掀起滔天巨浪,IMF主席卡恩領導有方,任他驚濤拍岸,我自巋然不動。名滿天下,謗亦隨之,難免與美國政府齟齬反目,本案或許另有隱情,也啟人疑竇。
卡恩是否犯下強奸重罪?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姑且不論,案件本身是非曲直,拋開坊間種種風言風語,本案凸顯若干法律問題與爭議,亟待條分縷析,予以厘清。
首先,法律人尤重管轄權問題。紐約警方此次高調拘捕,聲稱卡恩先生無外交豁免權。衡諸法律,能否成立?IMF條例明文規定,雇員執行公務,才可享有外交豁免。強奸、性騷擾、非法監禁,與公務何干?不待賢者自明。唯獨IMF主席本人,地位尊崇,不言而喻,能否降格納入雇員范疇,卻是法律解釋一大難點。看紐約警方如何出招辯解。
根據1947年《聯合國專門機構特權與豁免公約》第六條,作為聯合國下屬的國際經濟組織,IMF主席不僅在機構所在地美國,而且在其他國家均享有完全的外交豁免權,殆無疑問。卡恩先生不受東道國美國刑事管轄,除非IMF主動明確放棄管轄豁免。有鑒于此,紐約警方“貿然”加以逮捕,執法程序上或不乏瑕疵。
但是卡恩先生被捕之后,接受法醫DNA體檢,聘請美國知名大律師布拉夫曼為自己辯護,無異于事實上放棄外交豁免權。盡管就法言法,須由IMF定奪是否放棄豁免權,鑒于本案極為特殊,主席本人落入法網,讓IMF尷尬之至,放棄還是力挺,進退兩難。辯護律師是否祭出“外交豁免權”擋箭牌,加以駁斥,自為控辯雙方攻防重點,外界不妨拭目以待。
受害非洲裔黑人女性酒店員工,道出浴室之中,跳出一赤條條男子,無恥求歡,使出蠻力,強迫口交。曾記否,口交不是性交!美國總統克林頓名言。萊溫斯基性丑聞東窗事發,接受檢察官調查的他,一再為自己強辯:當年在耶魯大學法學院學習刑法課,強奸定義印象深刻。因而早前自稱與萊溫斯基,從未發生性關系,絕非刻意作偽證,故難擔刑責。
話雖如此,眾所周知。近幾十年來,世界主要國家刑法中,強奸罪定義持續擴張,保護受害人性自主權不遺余力。受害人男女不拘,違背意志性攻擊即可。強奸罪法條綿密度,早已今非昔比。強制口交,就是強奸。想靠此規避法律,逃脫制裁,可笑如意算盤落空,門都沒有!
本案暴露法國男性沙文主義,發人深省。長期以來,好色男人,伸出“咸豬手”,在法蘭西見怪不怪,甚至視為男子氣概。倒是大洋彼岸的美國,深受清教徒文化影響,全球首開先河,將性騷擾列為犯罪。兩國法律文化差異,何止霄壤。
君不見,美國總統里根,離婚一次而已,卻為兩百余年美國歷史僅見。萊溫斯基案中,美國總統遭國會彈劾,舉國上下風風雨雨,唯獨法國輿論驚詫莫名。此前密特朗情婦,攜私生女參加前總統葬禮,法國媒體泰然置之。他國網民嘲諷法國男人好色,沸反盈天。對風流政治家,極度包容乃至縱容,所反映的民族心態,值得集體反省。
當下法國國內輿論,“陰謀論”甚囂塵上,暗流涌動的譴責受害者論調,更需當頭一棒,加以痛斥。不見幾多強奸犯的無恥讕言:“女人說不,就是同意。”令人氣結齒冷,拍案而起。
強奸性騷擾,何等丑惡?何等卑鄙?何等無恥?大凡現代文明社會,斷然采取零容忍政策。于強奸犯,法不容情;于受害人,保護隱私。雙管齊下,誰曰不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深入人心。女人說不,就是不!(俞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