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夏菁)昨日上午,福州市旅游局在鼓山景區舉辦“旅游消費與安全暨旅游法制宣傳”活動,組織了省旅游公司、省中旅等7家旅行社以及市法宣辦等機構,對外發布了八大類旅游消費安全警示和提示。
1 要看清旅游廣告
規范的旅游廣告,應有旅行社的名稱、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營業部電話。不規范的廣告往往是非法經營旅游業務的個人或機構,在廣告中既無企業名稱,又無辦公場所,冠之以“登山隊”、“俱樂部”、“戶外活動”等名稱,聯系方式僅為手機。
2 警惕低價陷阱
旅行團的成本價格構成通常包括以下內容:機票、地面接待費用(一日三餐/住店/交通/景點門票/導游服務)、簽證費、旅行社利潤等,并非價格越低越好。
3合同票據要保管好
合同、發票或收據都是重要證據,要妥善保管好。合同對旅游內容、費用、退團、轉團、合同變更以及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都有明確規定,旅游者應對合同的條款仔細閱讀,對于一些容易引發糾紛的事項要在合同中明
確約定。
4注意保管貴重物品
出門旅游,盡量不要攜帶貴重首飾、珠寶、大量現金。在離開旅游車時,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車上,須隨身攜帶,而在入住酒店客房前,可將貴重物品放總臺保管。晚上睡覺前,要將客房防盜鏈條扣上,檢查門、窗是否鎖好。在餐廳吃飯期間,不要將錢包等貴重物品放置在沒人看管的椅子上。
5行程安排外的購物有權拒絕
《旅行社條例》明確禁止旅行社和導游強迫旅游者購物。購物活動(包括地點和次數)應在行程表中明示。行程計劃安排之外的購物活動,旅游者有權拒絕參加。
6出國旅游不參加違法項目
游客在出國旅游過程中不要參加黃、賭、毒活動,若參與這些活動造成的任何問題,后果將由游客自負。
7理性維權,避免擴大損失
遇到因航班延誤、火車晚點等原因,造成旅行團行程受阻,不應采取過激行動擴大事態或糾紛。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8如何依法維權
第一,在旅游途中出現服務質量問題,應首先向組團旅行社、導游提出不滿意的意見,要求其改進。如果協商不成,可撥打當地旅游質監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及時投訴,也可以在完成所有行程后到報名所在地的旅游質監管理部門投訴。福州市旅游局投訴受理電話是0591-83300119。
第二,可到當地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第三,可到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