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15”都會掀起一場維權高潮,有人歡喜有人愁。今年的“3?15”剛剛過去,在今年的“3?15”投訴中,有一個郵儲存款變身人壽保單的案例――銀行和保險公司聯合騙儲戶上保險的事件在網絡上一度鬧得沸沸揚揚。作為銀行和保險類企業,如何誠信待民、如何切實保障客戶權益?這將是未來銀行和保險類企業不得不思考的一個社會性話題……
■案例回顧
1年定期存款變6年保單
河南省夏邑縣網友劉先生日前向新浪財經頻道投訴稱,我岳母是河南省夏邑縣孔莊鄉的一個不識字的農民,岳父出去干建筑辛苦攢了5萬塊錢,于2010年3月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河南省夏邑縣孔莊鄉支行,辦理1期定期存款,存錢過程中銀行業務員告訴岳母現在存款搞活動,送一份保險,而且利率遠高于定期存款。農村老太太不知道保險是什么東西,既然和定期存款一樣,而且利息比定期存款高就沒有反對。由于岳母不識字,《保險協議》都是由銀行(或保險公司)員工代簽。
2011年春節我回家時,岳母說她還有點積蓄,要借錢給我們買房,她把存折拿給我,我讀了一下存折中夾帶的《保險協議》才知道,她存的5萬塊錢的1年期定期存款,實際上卻是6年期的人壽理財產品,我告訴岳母她被騙了,岳母不信。我帶他們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河南省夏邑縣孔莊鄉的支行辦理提前支取,銀行表示保險理財產品不滿三年不能提前支取,如果提前提款,不但損失收益,而且還要賠付本金,不到一年提取扣15%的本金,1-2年提取扣10%的本金,2-3年提取扣5%……而且提前支取需要經保險公司同意,具體辦理時間不確定。
銀監會叫停銀保駐點銷售 加大監管力度
銀行定期存款,存款折子卻變身保單,這多少讓人有些不可思議,記者了解到,事實上,2010年底,銀監會便印發了《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叫停了銀保駐點銷售,并要求銀行年底前清退保險公司駐點人員。對此,一位知名保險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證實,“銀監會下發通知,不允許保險公司駐點銷售。目前很多保險公司和多家銀行都簽署了代理合作協議,所以在銀行網點一般都是銀行柜臺服務人員來向客戶代售保險。”
記者了解到,自去年底監管層就加大了對保險銷售誤導的整治力度,今年1月17日,中國保監會下發了《關于做好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監管機構完善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的組織體系。
■律師提醒
老年儲戶不要被模糊夸大數字迷惑
存款變保單,這種看似很蹊蹺的事情卻真實發生了。那么,存錢過程中銀行業務員告訴岳母現在存款搞活動,送一份保險,銀行業務員是否有誘導成分?這樣做是否有詐騙、騙上保嫌疑?現在很多保險都是銀行在賣,如果出了問題消費者又該怎樣維權?老年儲戶又該怎樣規避這類受騙上當的風險呢?
對此,四恒律師事務所主任周長虎律師對記者說:“如果投訴者所述事實是真實的,那么銀行業務員存在誘導和欺詐行為,違反《合同法》誠實信用原則。儲戶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該合同應屬于可撤銷的合同,儲戶可依法要求撤銷。合同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如欺詐性質嚴重,儲戶也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而且銀行職員代售保險產品時應表明自己的代售身份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代售關系,并且應向儲戶如實介紹該產品的詳細內容及相關風險,不得進行隱瞞和欺詐,如果存在這種情況給儲戶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銀行職員不表明自己的身份及代售關系,而使儲戶因重大誤解而遭受損失的,銀行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周長虎律師最后提醒老年儲戶,在銀行辦業務時,遇到銀行職員推銷保險產品或保險業務員在銀行推銷保險產品時首先要弄清楚對方的身份,是銀行職員還是保險業務推銷員。其次,仔細詢問保險產品的詳細情況,不要被一些模糊或夸大用語和數字迷惑,并仔細閱讀相關協議文本。最后,一定不要輕易簽署相關協議,一定要閱讀清楚后再決定是否購買和簽字。(實習記者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