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三星"世紀審判":設計專利成爭奪焦點
過往戰績
在以往類似的訴訟中,蘋果的戰績可謂喜憂參半。1992年,該公司試圖通過訴訟阻止微軟在Windows系統中使用Macintosh的圖形功能,但最終以敗訴收場。這也為戴爾和惠普(微博)等企業生產的Windows PC打開了市場。
當蘋果2007年推出iPhone時,喬布斯稱,已經申請了200項專利來保護這一發明。蘋果一直在積極捍衛這些專利,并且成功在澳大利亞和歐盟申請到三星Galaxy平板電腦的禁售令。在本案中,美國地區法院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也已發布臨時禁令,禁止該平板電腦在美國銷售。
蘋果稱,涉案專利價值高達25億美元。倘若陪審團支持懲罰性賠償,索賠總額甚至可能達到75億美元。
按照25億美元計算,三星每生產一部設備需要賠償蘋果31美元。蘋果將其中的24美元歸咎于三星對設計專利的侵犯。而在反訴中,三星也要求蘋果給予每部侵權設備14美元的賠償。
艱難維權
與本案同樣復雜的是,蘋果必須說服陪審團接受它的核心主張:三星是抄襲者。三星則會盡力證明蘋果的專利缺乏創新,因此針對矩形和平板造型授予專利會不公平地扼殺競爭。
蘋果在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稱:“三星之所以成為被告,是因為該公司故意抄襲蘋果iPhone和iPad。雖然在不遺余力地轉移視線,但他們對蘋果的起訴,無法掩蓋自己的抄襲行為。”
三星則回應稱,很多相互競爭的產品外觀都很相似。該公司說:“在這起訴訟中,蘋果想要扼殺合法競爭,并限制消費者的選擇,以此攫取高額利潤。”
由于科赫曾經擔任過知識產權律師,而且愿意考慮蘋果的抗辯,因此為該公司提供了一定的優勢。她針對三星平板電腦發布了臨時禁令,而且并未提及美國聯邦法官理查德?珀斯納(Richard Posner)最近的一起判決。珀斯納今年6月因為原被告均無法證明自身遭遇的經濟損失,而駁回了蘋果訴摩托羅拉移動侵權案。
要在圣何塞案中獲勝,蘋果還需要說服陪審團。盡管圣何塞地區法院距離蘋果總部僅數英里,但在知識產權咨詢公司3LP Advisors管理合伙人、IBM(微博)前知識產權戰略副總裁凱文?萊福特(Kevin Rivette)看來,要做到這一點并非易事,
“設計專利的維權難度很大。”萊福特說,“如果真能通過一項矩形手機專利阻止所有人,那摩托羅拉多年前就已經這么干了,但這種事情卻從未發生。”(書聿)
來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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