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教寺:佛教寺院不能被經濟
核心提示:寺廟變黑廟、中介吃回扣、名山被上市、力推高價香、私設功德箱、抽簽卜忙……近年來,寺廟亂象在全國各地上演,不僅引起僧尼和社會公眾反感,也破壞了佛教的社會形象。
針對這些現象,2012年3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維護宗教團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他們在促進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和諧中的積極作用”;繼而10月間,國家宗教事務局等十個中央部委發布政策文件《關于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制止、糾正當前社會突出存在的寺院、道場“被承包、被上市”等現象。
本刊匯集了部分高僧大德和專家學者對這一問題的看法,以期為中國佛教的良性發展提供一些幫助。
學誠法師全國政協常委、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
一些非宗教活動場所、非宗教團體搞宗教活動,以教牟利,借教斂財,把宗教活動場所作為企業資產上市,企業或個人對寺廟進行投資經營或承包經營,冒充佛教教職人員進行違法宗教活動、非法牟利。
在商業資本追逐暴利本性的慫恿與鼓噪下,各種非宗教行為主體競相粉墨登場,打著宗教旗號,披著宗教外衣,利用寺廟管理中的體制不健全之機,大肆撈取非法利益,使得純潔的宗教信仰受到嚴重挑釁。寺廟被淪為商業場所,違背了中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的根本原則。
假冒僧尼利用人們對宗教知識的無知與盲從心理,通過哄騙欺詐、威逼利誘等種種卑劣手段,侵占索取他人財物,愚弄民眾的信仰感情,不僅嚴重玷污了佛門清凈,更有可能成為滋生其他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溫床。
燒高價香(誘導信眾購買高價香火)、私設功德箱(在非宗教活動場所非法斂取信眾的宗教性捐贈)和抽簽卜卦(具有濃厚迷信色彩、違背佛教教義的牟利行為)均違反了《宗教事務條例》。
凈慧長老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河北省佛教協會會長
作為佛教活動場所的開放寺院進門買門票,是一個一直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趙樸老生前極力主張佛教寺院不收門票,免費對社會大眾開放。轉眼之間,樸老也走了十多年了,佛教寺院的門票價格一漲再漲,使得佛教寺院越來越成為有利可圖的地方。
圣凱法師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清華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佛陀曾經說過:“黃金是毒蛇”,但是,凈土是黃金鋪地,佛像也是黃金裝飾。在修行上,佛教常常提倡“少欲知足”,可是佛教又處處顯示出“莊嚴具足”。所以,在佛教的思想與現實中,經濟財富從來就是“雙刃劍”,一方面佛教視財富占有為貪心,另一方面其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又必須依靠雄厚的經濟基礎。佛教正是在這種悖論和矛盾中,曲折地走過了2500多年的歷史。
反觀現代的寺院經濟,在滾滾的商業浪潮中,在一切為了發展經濟的社會潮流中,逐漸成為地方經濟的組成部分。于是,處在風景名勝區的寺院,或被投資經營,或被作為企業資產上市,或存在強拉或誘導游客和信教群眾花高價燒高香、從事抽簽卜卦等現象。而且,一些地方、企業和個人以弘揚傳統文化、發展經濟為借口,投資新建或承包寺院,借佛斂財;一些旅游場所雇用假僧人,非法從事佛事活動,違規設置功德箱,甚至威逼利誘游客,騙取錢財。這一切大大抹黑了佛教的社會形象。
從佛教界自身來說,應該認識到現代寺院經濟模式的不足:一是本質的背離,缺乏集體的決策制度和審計監督,從而容易背離其“常住”的本質;二是來源的錯位,現代寺院經濟主要依靠門票和經營性活動,無形中隔離了寺院與信徒的聯系;三是功能的錯位,素菜館、流通處等自養事業本來是為了方便信徒,而不應成為寺院發展的主業。
樓宇烈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
如果說前一個階段宗教大改進還有它可以理解和諒解的地方,我說現在不應該再這么做了,而現在應該是讓文化來嘗試,讓宗教來嘗試,也就是說我們由經濟的力量去支持文化和宗教正確的發展。因此,我們就必須認識到宗教的社會活動和文化的社會活動。一個社會不僅僅經濟發展了就行了,還有精神層面的一個提升。所以宗教精神在社會上應該起什么樣的作用?我想不應該去增長社會經濟的作用,而且讓經濟發展的更加健康,也就是說去凈化人們的心理,凈化這個社會,應當在精神層面創造它的業績,所以不應該把它也綁架到經濟這樣一個政策上面來。應該充分去發揮它應該發揮的社會作用,讓人們有更健康的心理去發展我們這個社會。怎么樣理解宗教對于社會的發展,或者是社會經濟的發展做出貢獻呢,我想不是希望他去直接參透經濟價值,而是希望怎么樣通過這種心靈的凈化,實現我們社會經濟健康發展,社會更加和諧。我想這個恐怕應該是最根本的,所以一定要把它的定位要定好。
如果定位不好的話就會讓它走上邪路。現在我們出現了這么多的打著宗教的旗號出來坑蒙拐騙的事情,應該說極大地損害了宗教的形象,尤其是中國本土宗教的形象。
我們把宗教領向完全經濟的道路上面去,結果一定是踐踏了宗教的精神,誤導了廣大信眾,污染社會環境,所以這個問題一定要非常嚴肅地,非常認真地去對待它那才行。我們如果這樣做下去的話,說一句嚴重一點的話,是在慢慢消逝了我們的宗教,在凈化心靈的方面,我們不是說所有的都要靠宗教,很多人也可以其他的途徑來達到凈化心靈,凈化社會,其中宗教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所以一定要重視。
現在我覺得還有一個困惑,就是風景區還有一個合理的管理,我們的寺廟就隔絕在風景區里面。你一到寺院你必須通過風景區,那就必須買風景區的票,不能直接專門弄一個通道直接通到佛院?我覺得這個實踐起來不是那么容易的。當然也有一些地方可能好一些,好一些地方用皈依證,居士證可以免費進。有的地方就不行了,你比如說像我早就過了70歲了,到所有的地方都應該免費,有一些地方不能免費,為什么呢?因為我是承包的,我有成本的。最多會給你個半價。你比如說像五臺山,峨嵋山了,普陀山,都是這樣的,首先要經過風景區,風景區一進去就要200塊錢,對于一個普通老百姓來講,那是沒有什么機會的,進這樣一些名山,這個名山又是我們神圣的向往的地方。我們把我們這些神圣的東西一個一個打倒的話就麻煩了。我們好不容易構建起來這樣的圣山名山,如果還原成經濟場所的話,我們也沒有了可以崇敬的場所。這些地方應該作為我們國家精神的神圣場所那樣去保護它。引導人們大量去燒香,燒高香,這些東西如果過分地發展的話,會讓我們的信仰變質。我覺得現在十部委的《意見》很及時,也很有必要,需要我們從政府,從教界,從學術界幾個方面都來呼吁,都來落實,要有具體的措施。
魏道儒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從古代來看,能夠損害宗教乃至佛道教的形象和因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個方面當然是來自物質方面以及經濟方面,就是錢財方面,另一個損害宗教形象、佛道教形象是來自精神方面,也就是理論方面,思想方面,教義方面,這兩個方向都足以使古老的佛道教不敢說一蹶不振,至少在相當一個時期內影響都很難消除。但是在物質方面,我們看一看,我們原來古代最大的問題是給造成佛道教太多的問題,歷史上有沒有借佛教、道教的斂財的現象呢?當然有。佛教富可敵國,錦衣玉食之后,不勞而獲就不好好弘法了,思想就變了,就有家有室了,歷史上最嚴重是這個問題。現在不正常的現象是以斂財為主,這個現象是新鮮的,在歷史上不是作為突出現象,所以歷史上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在我們今天也就不是太適用,我們現在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要想新的辦法,就是十部委《意見》里面的一些辦法,就是貫徹《意見》的安排。借教斂財對佛道教的危害要比由于捐助太多對佛教造成的危害更大,它一開始就不懷好意,就沒有任何正信在里頭,就是奔錢而來的。佛道教的發展不能沒有錢,但是它的發展從一開始就絕對不能是為了錢,發心就不正,這個路能走到哪兒去啊?
王志遠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
寺院是法定的宗教活動場所,不得承包經營,這是國家宗教事務局明令禁止的。但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所謂“寺院承包”的現象觸目驚心。真和尚是不甘淪為“承包者”的打工仔的,于是“承包者”便設法自組班子,于是“假和尚”也就應運而生,欺騙游客,售賣高香,五花八門,唯利是圖。寺不像寺、僧不像僧,蓋由此來。
王雷泉教授復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當圍墻成為某些利益集團攫取高額門票收入的工具,乃至把寺院與風景區打包上市,寺墻的作用就異化了,它成為隔斷寺院與民眾精神聯系的障礙,抑制佛教事業發展的瓶頸。
結束語:事實上在中國普遍有一種奇異的怪現象,那就是作為原本是宗教朝拜圣地、彰顯人類信仰和寄托的寺廟,卻被整體承包、假寺院斂財、假和尚逼捐等現象所玷污,其實早已偏離了宗教的本來意義,這些實際上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行為。應當盡快采取有力的措施,取締假寺僧,讓信仰的天空更加晴朗,信仰的土地更加潔凈。同時,佛教界應大力推進信眾教育,彰顯佛陀正法,告誡廣大信眾,無有正信,再多的錢也修不成正果。(本文轉載自《學佛人2013年4月總第2期》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