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優秀新聞工作者 人民公安報 楊淑珍
2005年11月8日,是第六個記者節,也是我42歲的生日,我在激動與感動中度過。這一天我收到了有生以來一份最好最有意義的禮物:被評為全國優秀新聞工作者。作為一名部委專業報的記者,能成為新聞優秀群體的一員,我感到非常榮幸,內心思緒萬千。
我想到,新聞是個合作的事業,在當今社會、經濟飛速發展的時代,要做出好新聞,特別是進行深度報道,必須要有團隊精神。我細細地品味著自己參與的一次又一次比較有影響的報道,從公安警務機制改革,到基層公安經費保障;從“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到維護民警合法執法權益……,無不是我和同事共同努力的結果。我獲得的“優秀”獎牌上,凝聚著同事的心血和汗水。
在這個日子里,我更想到我筆下因“打黑除惡”而受到打擊報復的打黑民警。從2003年10月開始,我陸續推出河南許昌民警陳民志,南陽民警郭繼東、左建玉等因“打黑除惡”遭打擊報復的系列調查報道,時至今日,我已對這個群體呼吁、關注了近三年。令人感到欣慰的是,這些身心遭到嚴重摧殘的打黑民警,已用法律武器陸續討回了清白和公道:陳民志、郭繼東被法院二審宣判無罪;左建玉被兩次不予起訴。
陳民志辭世前,稱小他幾歲的我為“姐姐”
我尤其難忘錚錚鐵骨、以死抗爭、最后靠法律討回清白的打黑民警陳民志。
陳民志,原是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副局長,2000年下半年擔任許昌市區打黑專案組負責人。2001年10月,在打黑專案組偵破了全國著名的梁勝利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后,他受黑惡勢力誣陷舉報,被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刑拘后逮捕。本是打黑民警,卻蒙冤與曾被自己抓獲的涉黑成員關在一起。由于積郁成疾,入獄半年,他就身患小細胞型肺癌。2004年1月,法院一審后下達判決書,宣布陳民志無罪。2004年3月,法院二審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一個月后,帶癌抗爭兩年的陳民志帶著清白之身辭世。
作為公安媒體記者,我在關注陳民志案的過程中,對他給予了極大的精神支持和物質幫助。2003年11月,我赴河南調查采訪后,將陳民志等打黑民警的遭遇寫成內參上報公安部,立即引起有關領導和部門的高度重視。
2004年春節過后,陳民志拖著病體再次到北京治病,此時他已被一審判決無罪。我到醫院探望時,心力交瘁的他卻說經濟已陷入困境,將無錢繼續醫病,可能等不到二審了。我將這個情況向報社領導匯報后,在《人民公安報》上刊登消息,呼吁全國公安民警向他獻愛心。帶著鼓勵陳民志與病魔勇敢斗爭留言的匯款單立即從四面八方飛來。關懷和溫暖讓一度心如死灰、消極對抗癌魔的他重燃希望之火,并表示一定鼓足精神好好治病,不給打黑民警抹黑。他的妻子告訴我,在北京住院期間,陳民志每天就靠讀《人民公安報》度日。面對我的信任和幫助,陳民志這個身高一米八的剛烈漢子數度流淚,后來他一直稱小他幾歲的我為“姐姐”。
2004年3月中旬,回許昌20多天后,陳民志給我打來電話激動地說:姐,我二審無罪!但由于身體狀況惡化,他請求我盡快到許昌見他最后一面。十多天后,當我趕到許昌時,陳民志已處于彌留之際不能說話。我在遺憾萬分的同時,也為他能在有生之年贏來清白之身感到一絲欣慰。
“在我飽受精神和病痛雙重壓力、瀕臨絕望的時刻,在《人民公安報》的倡議下,從公安部到基層民警給我捐款,用以挽救一個普通打黑民警的生命。戰友的愛心,給了我溫暖,給了我勇氣,給了我自信,給了我堅強,令我生命能延續到贏來清白之身。在我生命的最后時刻,我終于可以驕傲地宣布:我無愧于公安民警這一稱號,為公安事業獻身我不后悔。如果有來生,我仍將用我的生命為公安事業盡忠?!边@是陳民志生前在寫給公安部領導的信中的表白。據統計,陳民志生前共收到領導機關、全國各地民警及群眾捐款總計11萬余元。
記者節前夕,我向討回公道的郭繼東說“謝謝”
在歡度第六個記者節的日子里,我還為得到打黑民警左建玉被不起訴、郭繼東終審被判無罪的消息激動不已。
原南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左建玉、大案大隊副大隊長郭繼東,是偵辦白玉崗黑惡團伙案的主要負責、辦案人。在辦理案件的關鍵時刻,黑惡團伙的“保護傘”與白玉崗等人勾結,偽造、捏造證據,對左建玉、郭繼東進行拘留、逮捕。在有關部門抓捕郭繼東的行動中,涉黑頭目白玉崗竟參與其中。因于法無據,2003年5月兩民警被決定不予以起訴。
面對不白之冤,左建玉、郭繼東決心討回公道,不斷向有關部門反映。我通過調查多次對左建玉、郭繼東的境遇進行報道、呼吁,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欄目也進行了調查報道。然而,兩位民警卻遭到更加變本加厲的迫害。2003年底,郭繼東第二次入獄。
2004年4月,法院一審以在郭繼東住處搜出軍用子彈為由,判其犯私藏彈藥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郭繼東當即提出上訴。經媒體曝光后,郭繼東的遭遇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關注,并派專人前往南陽調查。調查人員研究后認為:郭繼東作為大案隊副大隊長,必須長期保持備勤狀態才能在緊急情況下及時發放武器彈藥,因而不構成私藏彈藥罪。
郭繼東案引起了法學界的注意,包括高銘暄、趙秉志、陳興良等著名法學教授在內的首都刑法學專家團就案件進行論證;全國最高法院也專門舉行了專家聽證會。專家們都認為郭繼東在被刑事拘留前,一直未脫離依法使用槍支彈藥的公安刑警崗位,其配備槍支、彈藥的條件亦未消除,其在需合法使用槍支、彈藥的任務完成后,包括備警狀態結束后,未將槍支、彈藥及時入庫,是一般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而不屬于刑法意義上的私藏槍支、彈藥行為,因而不構成私藏彈藥罪。
2005年10月下旬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宣布被告人郭繼東無罪。當郭繼東在電話里告訴我這個喜訊時,我高興的心情無以言表,我覺得這是打黑民警在記者節前夕為我送的一份大禮,我甚至在電話里向他表示感謝。
走進打黑民警心靈,被他們頑強的抗爭精神所感動
打黑民警沖鋒陷陣、不怕流血、犧牲,他們前面是殘害百姓、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后面是來自“保護傘”和關系網的黑槍暗箭。作為公安媒體的記者,如果面對打黑民警受打擊報復的境遇無動于衷,良心何在?
2003年全國“打黑除惡”專項斗爭結束,一些黑惡勢力憑著猶存的雄厚基礎和猶在的“保護傘”,開始鉆法律和司法機關辦案的空子逃避打擊。許多黑惡分子的家屬及親信上下活動、四處串聯,處于“打黑除惡”斗爭最前線的打黑民警成為他們誣陷、打擊報復的對象。我通過采訪認識到,保護打黑民警合法權益已成為鞏固“打黑除惡”斗爭成果和促進“打黑除惡”斗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在關注陳民志、郭繼東等打黑民警案件的過程中,我同打黑民警一樣,面臨著巨大的危險和壓力,許多調查采訪需要斗智斗勇才能完成。不止一次有人問我圖的是什么,我回答說:是良心。我力排一切干擾,全面調查、認真研究打黑民警被誣告指控的案件,并在學習掌握相關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向多位法律專家請教。我憑著對“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的尊重,認真甄別是與非、罪與非罪的界限,自始至終堅信打黑民警的清白,并為他們的案件能得到公開、公平處理奔走、呼吁。
我在走進受害打黑民警凄慘生活的同時,也走進了他們的心靈,被他們那百折不撓、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性格和一往無前的抗爭精神所感動、感染著。2001年4月,陳民志患癌后,司法機關可以對他的案子放棄查辦,但他堅決要走完法律程序,在有生之年討回清白。法院一審時,他被抬上法庭;法院二審在他的病房進行。二審無罪判決僅一個多月,陳民志就離開人世。郭繼東本也可不上法庭,2003年5月公訴機關下達不起訴決定書,但八個多月的冤獄換來“存疑”不起訴,讓他心有不甘,被害得妻離子散的他一定要討個“說法”。他的強烈呼吁和奔波,促成白玉崗犯罪團伙受到法律審判,促成該團伙“保護傘”被依法逮捕。但他的行為卻激怒某些人,結果第二次入獄。郭繼東剛烈地抗爭四年,法律終于在2005年10月還給了他公道。
近三年來,我在對打黑民警進行關注的過程中,沒拿他們一分錢,沒吃他們一頓飯,有時還要對他們進行資助。我同打黑民警同喜同悲,一起承受風雨,我從他們身上領悟人生真諦,感受忍耐和堅持,體驗什么是永不放棄和記者的價值。
我深深地感恩人民公安報記者的職業,深深地感恩波瀾壯闊的公安事業。它吸引我不僅用身體、更用心靈,去深入體會、感悟火熱的斗爭生活,同最基層的民警息息相通、血肉相融;它讓我緊緊擁抱豐富多彩的公安實踐,就像一棵小樹緊緊扎進大地,就像一滴水完全融進浩瀚的大海。在深入公安生活和實踐、深入基層民警的調查采訪報道中,我領悟著記者的良心和職責;我的激情不斷被激發,我的人生也得到豐厚的滋養。
(來源: 編輯: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