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禁帶物品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的物品,安檢員發現禁帶物品后應當予以收繳,扣留人員進行處罰。
限帶物品是指雖然不違反法律,但違反往屆奧運會慣例或可能影響場館安全和秩序,不得帶入場館的物品。
安檢點設有可供被檢人丟棄限帶物品的容器,安保人員發現限帶物品后將要求攜帶人把限
帶物品丟棄在容器中或自行處理。本政策適用于持票人員,包括零散進入的觀眾、有組織觀眾和非本項目的觀賽運動員(持票)等。
禁止帶入競賽場館的物品包括
(1)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2)仿真槍及弩、匕首等管制器具;
(3)煙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4)劇毒、腐蝕性等危險化學品及放射性物品;
(5)有害生物制劑、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
(6)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類毒品;
(7)中國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限制帶入競賽場館的物品包括
(1)易碎品與各類容器,例如玻璃瓶/杯、保溫杯、冰盒、奶瓶等;
(2)自帶的各類軟硬包裝飲料,特別是含酒精飲料;以及超過本人使用量的易投擲食品(如大量水果或雞蛋等);
(3)帶有政治、種族、宗教、商業和違反《奧林匹克憲章》、中國法律的橫幅、標語以及其他用于宣傳的物品;
(4)除嬰兒車與輪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電動自行車、小型摩托車、自行車、踏板車等;
(5)動物(導盲犬等服務類動物除外);
(6)樂器,包括演奏樂器、口哨、喇叭、鼓等;
(7)球棒、長棍、尖銳物、長柄傘、尖頭傘及長度超過50厘米的雨傘等易造成人身傷害的物品;
(8)球、球拍、飛碟及類似物品;
(9)體積較大,不適宜帶入坐席區的箱包、手提袋等;
(10)非奧運會、殘奧會參賽國家或地區的旗幟;展開面積超過2米×1米的旗幟;長度超過1米的旗桿;
(11)任何未經授權的專業攝像設備(家庭使用的、小型手持的攝像設備除外)及用于照相機與攝像機的三角支架;
(12)分散參賽運動員、技術官員、教練員注意力,干擾奧運會電子信號、集群信號、影響賽事進行或妨礙他人觀賽的未經授權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收音機、激光裝置、擴音設備、對講機、無線電設備;
(13)其他可能影響安全及違反《奧林匹克憲章》、中國法律或門票協議的物品,如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器具、注射器、藥劑等。
(來源:新華網 編輯:歐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