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向索馬里派遣護航艦隊的常態化,日本自衛隊“走出去”的步伐也日益加快。自衛隊第五批護航艦隊10日剛出發,就傳出日本將在亞丁灣建立二戰后首個海外軍事基地的消息。美國合眾國際社11日報道,日本海上自衛隊北川敬三一等海佐(大校級別)在吉布提透露:“不久將正式開工建設日本在吉布提的軍事基地,建設工期預計需要半年左右時間。”日本專家承認,日本正以打擊海盜的借口,加緊改變國防政策。
不再租用美軍營地
報道稱,按照北川敬三的說法,該基地預計耗資4000萬美元,預定明年初建成,它將取代目前日本向美國租借的吉布提萊蒙尼爾軍營營房,使日本自衛隊的行動更加便捷和自由。合眾國際社評論說:“這一舉動可謂前所未聞,因為日本在二戰后實行和平憲法,宣布放棄使用武力解決國際爭端”。據悉,日本政府以去年7月出臺的《海盜對策法》作為解釋,強調自衛隊在亞丁灣及索馬里沿海的活動不屬于軍事行為,因此開設海外基地也不具有戰爭目的。
據統計,目前途經亞丁灣的船只中,約有10%來自日本,每年大約有2000余艘,這些船只通過亞丁灣一般需要花上一天半到兩天的時間,所以每天通常會有10艘左右的日本船只同時行駛在亞丁灣海域,以便得到日本和其他國家艦隊的護航。北川敬三強調:“日本是個海洋國家,日本出口有90%依賴亞丁灣航線,而這條航線在兩年前幾乎被海盜所控制,因此自衛隊有必要做長期的反海盜打算。”目前,日本有150多名自衛隊員暫住在美軍萊蒙尼爾軍營,其中100人來自海上自衛隊,負責監視海盜預警,50人來自陸上自衛隊“中央快速反應連隊”,負責萊蒙尼爾南面的吉布提國際機場的安全警戒。
解決護航的后顧之憂
合眾國際社對日本的做法表示質疑:“2009年日本決定派遣軍艦為日本商船護航,為此專門制定《海盜對策法》。然而情況并未改善,作為重要的海上生命線,日本不惜建立永久基地保護自己的財產,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問題是它涉及到日本軍事戰略的轉變,難道索馬里的海盜居然擁有讓日本改變國家法律的影響力?”
有分析人士認為,日本在吉布提建軍事基地,表面上是打擊海盜,實際上是為強化日本在該地區的影響力。隨著向亞丁灣派遣軍艦常態化,日本不僅擴大護航編隊規模,還擴大護航對象,包括非日本籍船只,在武器使用方面也放寬了標準。
據介紹,在亞丁灣任務執行上,日本護航艦隊大致在也門索科特拉島以北100海里到也門亞丁港西南75海里附近各設一個會合點,兩點之間距離約550海里。不過,由于P-3C巡邏機起到了空中預警的作用,日本艦隊正盡量減少效率較低的“伴隨護航”和“隨船護航”方式,轉而以聞警出動和多國協同的集約化方式執行任務,從而降低艦艇和官兵的消耗。據悉,日本海自官兵多次反映,反海盜作戰不是“畢其功于一役”的事情,長時間的工作負荷不僅對各種雷達傳感器和武器的要求高,亞丁灣高溫、高濕的環境以及長時間海上枯燥的巡邏對于日本海自就是嚴酷的考驗。
在過去一年的護航行動中,日本護航編隊意識到缺乏岸上基地對護航行動的巨大制約,護航行動的最大挑戰顯然來自于后勤補給層面。從以往經驗看,因為缺乏可靠的岸上基地保障,日本護航編隊只能在曼德海峽等少數幾個固定水域進行效率很低的伴隨保障,補給方式也是以補給艦輸送為主,只有很少量的岸基保障(如吉布提和阿曼港口)。
自衛隊正逐漸掙脫束縛
日本專家認為,日本作為航海大國,以打擊海盜之名,派出軍事力量保衛自己的商船合情合理,國際社會也沒有辦法提出反對意見。但日本第一次在海外建立長久基地,自衛隊實現常駐,無疑是自衛隊正逐漸掙脫“和平憲法”的束縛。實際上,日本在通過《海盜對策法》的時候,就有專家批評稱這是對日本“和平憲法”的重大突破。首先新法將外國船只包括其中;其次“和平憲法”限制了自衛隊先發制人的權力,但新法則允許自衛隊在鳴槍示警后,對繼續接近民間船舶的海盜船體進行射擊。最后,新法還規定,只要首相批準,自衛隊就可隨時赴海外執行任務。
日本外交評論家佐藤優承認“日本這樣做,實際上是無視憲法的制約,改變了國防政策。”但他表示,“現在時機對日本非常有利。目前海盜有較嚴密的組織,建立起統一的通信系統甚至全球情報網,他們已具備可供國際恐怖組織利用的價值和力量,這促使大國默認日本向這一地區增加軍事力量”。日本防衛大學教授、軍事評論家森本敏認為,“首先,根據日本與吉布提簽署的《日吉地位協定》,今后打擊海盜可以按《國內法》對應,這樣向吉布提派遣軍隊或執行新任務,防衛省內部就可以決定,不需國會批準。其次,在印度洋、波斯灣、亞丁灣開展經常性情報收集活動不僅事關國家利益,也能更好完成日美協作體系。第三,從長遠看,從西太平洋到印度洋,甚至遠至非洲海域,自衛隊得到了海洋活動的法律根據,這樣,可以有效對應遠在非洲的各種行動。另外,向有關國家提供軍事訓練、加強執法合作、提供必要的船舶與器材等交流都更加方便。”(岳光 羅山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