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在線消息:政府官員擁有分配公共資源的權力,而政府又是由帶有一切人類弱點的人組成的,因此,為了使公共資源得到最佳配置,就必須在制度上保證政府官員的權力處在民眾的監督之下。
都說美國對政府官員的監督力度大,2003年我申請赴美探親簽證的經過又一次證明了這一點。
夫人是1986年到美國的,17年后,她已是美籍華人。我們2002年11月9日結婚,2個月后,我按時返回了祖國。我們相約2003年夏秋之交,我再去美國探親。準備申請簽證的過程開始是輕松和愉快的,我憧憬著拿到簽證又與夫人見面的那一天。
2003年9月29日上午,我如約來到美國駐華大使館簽證處,等待與簽證官員的面談。我早已耳聞近來申請赴美簽證的拒簽率較高,但想想自己的情況,總覺得自己不會在那些被拒簽的行列里。從1997年至今,我已經3次赴美訪問、學習和做訪問學者,每次我都按時回國,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夫人是美國公民,我們分居兩地,探望是人之常情。我目前主持一個由福特基金會資助的研究項目,到2005年4月結項,我必須在探親之后及時回國完成研究項目。我還準備了我們家庭的經濟收證明、在美國2002年的納稅證明、我們的合影以及我以前赴美的材料等等。
早上8點,在經過3次中國警察和一次美方保安的嚴格檢查后,我終于進入了簽證處。這是一個沒有座椅的約100平方米的大廳,每個申請人先在左邊的窗口把自己的申請表和護照遞進去,由使館簽證處的中國雇員進行初審,通過后領到一張帶顏色的卡片,再到大廳中間去排隊。我是8點半拿到卡片的,從那時起直到中午12點30分,整整4個小時,我就這樣默默地站在那里,等待面談。
長時間的站立,我的腿早已發酸、發麻。我始終不明白,為什么美國使館的簽證處不能為申請人準備一些座椅呢?12點30分,終于到我與簽證官面談了。但令人遺憾的是,不知是工作了一上午該官員累了呢,還是他今天的心情不太好,總之,他只用了不到2分鐘的時間,問了我4個簡單的問題(你為什么要去美國?你夫人是美國公民嗎?你夫人在美國有工作嗎?你夫人能常回來看你嗎?)甚至都沒有看一眼我準備的材料,就以我有移民傾向拒簽了我。
走出簽證處,我心里感到非常委屈。我花了830元人民幣,準備了這么多材料在這個簽證官面前好像都是多余的。他就像打發一個叫花子一樣,把我和夫人相聚的夢想給粉碎了。這完全不是依法秉公辦事,一個簽證官的隨意處理將給我們這個家庭帶來幾乎毀滅性的一擊。
我去過美國多次,從1999年起,我一直關注美國地方政府治理的問題,并在2002年6月到2003年1月底對美國兩個地方政府治理的情況進行了實地調查。從我了解到的情況看,在美國,對政府官員的監督力度是很大的。因此,我想到了申述,不能這樣就被無辜拒簽就忍了。
在考慮申述的時候,我首先想到了要向美國的國會參議員和眾議員、馬薩諸塞州的參議員和眾議員反映我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尤其要向我夫人所在的選區的議員反映我的情況。他們是選民投票選出來的為民眾服務的代表,最有可能向我們伸出援助之手。我向6位美國和馬州的議員發出了求助信,言辭懇切地訴說了我在申請赴美探親簽證的不幸遭遇。發出信后,我有一種傾吐后的輕松感,因為我自己也懷疑,美國的議員會為我這個外國人的簽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嗎?
10月底,主是我向美國議員們發出求助信的10多天后,我意外報收到了美國馬薩諸塞州民主黨國會參議員John
Kerry的電子郵件。他同時還轉來了美國駐華大使館總領事John Daniel
Morris給他的查詢我申請簽證的情況的回函。我不禁為美國議員真正為民辦事的精神所感動,而且我還是個外國人,盡管我的夫人是有投票權的美國公民。
針對Morris總領事給Kerry參議員的回信,我實事求是地向他敘述了我們家庭的情況和我申請簽證的過程,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對待。當我把回信再一次分別發給Kerry參議員和Morris總領事后,我已經預感到我申請赴美簽證的命運將要發生改變了。2003年12月2日,我收到了美國駐華大使館簽證處Thumond
Borden處長的傳真,他請我在任何時候再去簽證處申請簽證,并保證會有另一位簽證官與我面談。他在傳真中誠懇地寫道,盡管他不能肯定這一次我會拿到簽證,但是他向我保證,我將在美國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得到公正的對待。
12月23日是我第二次面談的日子。早在頭一天,我就準備好了所有必備的材料。夫人還專門給領事館簽證處寫了一封信,請他們相信自己的丈夫是一個誠實的人,他只是去美國探親3個月,還要回國去完成自己的研究項目。第二天一早,我第一個來到簽證處,同樣是8點進入簽證大廳,同樣是8點半拿到了一張帶顏色的卡片,進入大廳中間排隊。大約9點半,輪到我與簽證官面談了。這是另一位簽證官,他開始驚詫于我9月底剛剛被拒簽怎么又來了,看過Borden處長的傳真后,他開始認真地審查我的申請材料。這個申請過程與正常的過程相比,并沒有什么特別之處,只是同樣的申請材料在事隔近3個月后,產生了不同的結果。
這樣一個可能在美國是很普通的故事,卻引起了我對此事制度性聯想。事實上,在市場經濟社會中,由于政府及政府成員都是由社會人組成的,并非是完全理性的,而是具有經濟人的特點,就無不帶有現實功利主義的色彩和利益具體化的價值取向。因此,“政府是由帶有一切人類弱點的人組成的”(休謨語)。它在維護國家利益和代表民眾意志行使權力以及調節社會各種利益關系的過程中,就自然會維護自身的利益,也就自然形成一種特殊的利益群體,以致在維護社會整體利益和自身利益發生矛盾時,就會傾向于維護自身的權利和利益,甚至因為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而分割和侵犯社會整體利益和社會成員的公共權利。部門和地方是這樣,政府官員個人亦是如此。這正是必須進行監督制度設計的主要原因。我不能肯定上一位與我面談的簽證官員拒簽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個人經濟利益,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他在工作了一上午后,已經沒有耐心來認真對待最后剩下的這十幾個人,就想快些將他們拒簽了事。
政府官員由于支配著公共權力,擁有著分配公共資源的行政權,因此,為了使公共資源得到最佳配置,就必須在制度上保證政府官員的權力是處在民眾的監督之下。而這正是好的和法制的市場經濟與壞的和腐敗的市場經濟的根本區別。在美國,政府的行政權力是有限的,它處處被置于各種缺席的監督之下。我申請赴美探親簽證所遭遇的一波三折,就又一次證明,民眾可以在這種制度下爭取獲得公正的待遇。(作者:高新軍
來源:美國政治與法律網 編輯:陳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