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評論:《歐盟憲法條約》死了嗎?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擱置了近兩年的歐盟制憲進程能否在6月21日開幕的歐盟峰會上取得突破,是今年夏季最熱門的議題之一。“齊心協力,歐洲才能成功”,這是今年上半年歐盟輪值主席國德國提出的口號,而曾讓歐洲一體化進程屢屢峰回路轉的“妥協精神”卻遲遲沒有露面,歐憲重啟至今懸念猶存。
懸念之一:“路線圖”能否通過?
按照既定日程,德國將在本屆峰會上拿出一份成員國都認可的文本,為在2009年歐洲議會選舉前激活歐憲條約劃定“路線圖”。
6月17日,為籌備峰會而召開的歐盟外長會議達成多項共識:新條約將在原條約基礎上進行部分修改,理事會設立固定的主席、設立歐盟外長以及擴大歐洲議會權力等內容都將保留,但盟旗、盟歌等可能使歐盟成為“超國家機構”的內容將被剔除。然而,由于波蘭在“投票機制改革”問題上寸步不讓,最終使“路線圖”計劃無法通過,從而給峰會投下陰影。
按理說,“路線圖”計劃只為憲法危機的解決劃定了一個粗線條的大框架,而不是為條約文本定案,它的通過應該沒有多大障礙。至于新條約應包括哪些內容,將由下半年或明年初召開的新一輪政府間會議來確定。
波蘭本想將它提出的“平方根投票制”寫入“路線圖”,帶到政府間會議討論。所謂“平方根”表決制,即以成員國人口的平方根計算票數,這樣具有人口優勢的波蘭將獲得更多“話語權”。然而波蘭的立場遭到了除捷克以外所有歐盟成員的反對,它們普遍認為,再對各國已經同意的投票方案重新進行討論或修改沒有意義。
懸念之二:波蘭會不會“松口”?
波蘭提出這樣的訴求,自然有自己的理由。本來,按照現行的《尼斯條約》,占歐盟總人口17%的德國擁有29張加權票,而人口只占8%的波蘭卻擁有27張加權票。歐憲條約取消了這一分配體系,代之以“雙重多數”表決機制:一項決議只要有55%的成員國支持,并且這些國家能代表歐盟65%的人口就可以通過。
應當承認,這一簡便的決策方式將削弱像波蘭這樣國家的影響力。四年前波蘭曾為捍衛對己有利的投票機制而喊出“要么尼斯、要么死亡”的口號,今天波蘭總統又宣稱“值得為平方根而死”。
如今,波蘭雖然發出了“動用否決權”的威脅,但真正鬧僵的可能性并不大。本次峰會上無非出現兩種可能:一是波蘭放棄原先的訴求;二是雙方各讓一步,給波蘭一個體面的“臺階”。讓步的方式可能有兩種:一是在某些共同政策的表決過程中,為波蘭做一些“特殊安排”;二是將“多數表決”的實施日期由2009年推后兩三年。
懸念之三:誰是下一個“攔路虎”?
輿論普遍認為,即便本屆歐盟峰會能就“路線圖”計劃達成妥協,這絲毫不意味著新的制憲之路障礙已經掃清。在下一輪政府間會議上,最大的“攔路虎”很可能將是英國。
英國首相布萊爾18日提出了英國同意修憲的四個條件:一是新條約所包含的《基本權利憲章》不能迫使英國修改本國的法律;二是新條約不能迫使英國改變對外政策;三是新條約不能迫使英國改變司法及警察體制;四是不能擴大“多數表決制”的適用范圍。
英國堅持認為,《基本權利憲章》不應作為“具有強制力的條款”,主要是擔心此舉會給予英國工人舉行罷工的新權利。盧森堡外交大臣阿塞爾博恩17日表示,這一立場可能使英國成為未來矛盾的焦點。他強調,對于盧森堡、西班牙等一些通過全民公決批準歐憲條約的國家,放棄這一憲章將是不可想象的。
懸念之四:2009是“大限”嗎?
今年3月通過的《柏林宣言》邁出了挽救歐憲條約的第一步。《宣言》提出在2009年6月新一屆歐洲議會選舉之前完成制憲的目標。由于新憲法的生效必須得到所有27個成員國的批準。根據經驗,這一過程至少要18個月。這意味著,有關《歐盟憲法條約》的談判必須在今年年底前結束。
《尼斯條約》還規定,當歐盟擴大至27個成員國時,歐盟委員會將不再實行一個國家一位委員的模式。2009年也是新一屆委員會成立之年,如果歐盟不能就新憲法達成一致,勢必會影響歐盟在公眾中的形象。
為確保新憲法能在2009年如期通過,有人提出這樣一個折衷方案:如果屆時新憲法文本依然難產,則可在2009年先通過一個各方能接受的最低限度條約。下一階段,歐盟就可以有充足的時間來通過一部真正意義上的《歐盟憲法》。
懸念之五:如何確保“二次制憲”成功?
鑒于舊版的歐憲條約因法國和荷蘭兩個成員國的否決而胎死腹中,新條約的批準方式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也是第二輪制憲進程能否成功的關鍵。
奧地利前總理許塞爾在一年前曾提出在整個歐盟范圍內舉行全民公決,一旦獲得半數以上通過便生效,但遭到那些擔心主權喪失國家的反對。另一種方案是歐盟成員國在同一天各自舉行公決,但一些國家擔心全民公決的方式很可能“畫蛇添足”,弄不好很可能重蹈法國與荷蘭的覆轍。勝算最大的方案當然是各國采用議會表決的批約方式,但這種方案難以解決曾被各界廣泛批評的“民主缺失”問題。
究竟選擇何種批約方式,將是歐盟下兩個輪值主席國面臨的最大難題。歐盟制憲不是一時沖動,而是為了明確日益擴大的歐盟的運行規則。如果第二次歐盟制憲的嘗試也以失敗告終,歐盟的形象將從此受損,甚至歐洲一體化進程都將停滯不前。
當然,歐憲危機本身也蘊涵著契機。如果處理得好,“復活”的新歐憲條約能夠為歐盟帶來更高的效率和更強勁的活力。(來源:新華網
記者:潘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