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事故迄今已過去多時,危機非但未緩解,反倒有愈演愈烈之勢:反應堆冷卻問題雖初步得到解決,但隱患并未排除,甚至連堆芯是否銷熔、銷熔到何等程度、保護殼是否破裂等最基本的事故細節都語焉不詳,至于對福島第一核電廠如何善后,更是至今提不上日程。
不僅如此,從事故發生最初的反應遲緩和瞞報,到事故期間先是擅自撤出工作人員,繼而杜撰出“福島50勇士”這樣的神話,近日又再次弄出將福島地下水放射性超標10萬倍誤報為“超標1000萬倍”的特大烏龍,東電非但未能在核事故爆發后亡羊補牢,一方面積極搶修補救,另一方面采取一切措施安撫社會緊張情緒,反倒不斷用實際行動,一次又一次地讓日本和各國社會、民眾領略到,什么叫做庸人自擾。
在東電領導層的“杰出表現”下,這家2005年日本收入最高的電力公司在短短半個月里股價暴跌67%,股票市值縮水260億美元,日本首相菅直人曾多次當眾斥責東電在核事故中的表現,高盛等市場分析機構則認定,東電社長清水正孝及其管理團隊,下臺恐怕只是時間問題。
許多評論人士都指出,東電雖為民營和上市公司,卻在長期壟斷經營中形成了比國營公司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官僚主義習氣,其經營、管理的13座核反應堆積弊叢生,早在2003年就被揭露出安全文件作假,2007年初更被確認其安全數據在定期檢查中被多次篡改,時間跨度長達10年,以隱瞞安全隱患,此次核事故中的種種表現,除了業務能力低下、應變水平不足外,管理層惟恐事故曝光導致停產、封堆,造成經濟損失,因而故技重施,百般遮掩,試圖蒙混過關,大事化小,也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自事故曝光至今,東電不但在金融市場上損失慘重,其口碑和公眾形象也跌至谷底,管理團隊的幾度當眾解釋、謝罪都遭到怒斥,接二連三的低級烏龍,更令其公信力降到谷底。
然而毋庸諱言的是,僅僅讓東電一家負起責任是不公平的。
盡管東電是不折不扣的私營企業,但作為性質特殊的產業,日本政府理應負起安全生產督導、監管之責。2003年4月的“第一次東電丑聞”曾經震驚日本朝野,結果卻以東電領導層總辭而草草了結;2007年的“第二次東電丑聞”,經濟產業省業已收到東電提交的、親筆承認安全數據篡改的報告書,但調查、處理仍然一筆帶過,東電旗下13座安全隱患叢生的核反應堆仍在“帶病堅持工作”。東電顧忌經濟效益,惟恐關堆停產而隱瞞“病情”固然有錯,政府出于種種原因對此疏于督責,同樣不容回避。
成立于1951年、前身“東京電燈”在1883年便創立的東電,是日本關東地區資歷深厚、勢力可觀的財閥,和當代日本政治間關系盤根錯節,前執政黨自民黨多個派系都和該財團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復雜關系,而現在執政的民主黨,其前首相福田康夫和東電財閥上層間的密切關系,更是“公開的秘密”。由于自創辦起便是民營,日本電力部門的地方性壟斷經營狀況始終不變,而不像鐵路、電信等部門,因“國有民營改革”的分拆,而達到過“去壟斷化”的效果,因此其官僚主義、低效顢頇,在某些方面比老國企有過之而無不及,而政客和財閥間的復雜利益關系,又讓應有的督責、監管難以發揮效力。
事故發生迄今,菅直人內閣及其本人已多次直斥東電之非,甚至“強令破產”的說法也一度傳出,但這種說辭被許多觀察家視作菅直人內閣推卸自己責任、尋找替罪羊的政治戲法,作為上市公司,管理層總辭,甚至企業破產都不無可能,但作為全日本最大的電力企業,日本東京都、關東地區和山梨縣的電力供應幾乎完全仰賴東電,這個龐然大物幾乎到了“再爛也不能倒”的地步,就算重組,其軀殼也依然還會是老樣子。
那么,能否通過國有化,對東電加以整頓?
和其它公共服務行業不同,日本電力行業自誕生起就是民間資本唱主角,僅在中日、太平洋戰爭期間通過日本軍部《國家總動員法》和《配電統治令》,在1942-1951年期間被“收歸國有”,并在戰后通過“去軍國主義化”的改革實現“9電歸民”(9家被收歸國有的電力公司民營化),“國有化”對于電力行業和日本國民而言,都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回憶。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為提高效率,減少政府財赤,日本交通、電信等傳統國企紛紛民營化,如今日本赤字狀況十分嚴重,經濟欲振乏力,自不可能在如此背景下,對電力這個傳統的民營領域搞與潮流背道而馳的國有化改造,這顯然不切實際。
更重要的是,此次公信力受損的不僅是東電,菅直人內閣、乃至整個日本政治與之相比也是半斤八兩,財閥管核電,日本社會固然不放心,換成“政閥”,怕仍是要捏把冷汗的。
(中國日報網特約評論員 陶短房 編輯: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