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2-03 15:20 ]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臺灣TVBS消息,港星張曼玉2年多前控告一家內衣公司侵犯肖像權,原因是廠商利用影像合成,將她的大頭移花接木到另一名身穿內衣的模特兒身上,制成平面廣告,看起來就像是她在代言,上海法院做出判決,廠商得賠張曼玉30萬。
張曼玉的經紀公司控告該內衣公司侵犯肖像權和姓名權,不過只索賠1元人民幣,張曼玉強調這是道德訴求,并不想從中謀利,不過法官認為內衣公司公司侵權確立,要賠張曼玉30萬元人民幣。 (編輯:王奕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