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的確定大大地促進了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在1953年底以前,著重發展以加工訂貨為主的初級和中級國家資本主義形式。1954年1月,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出關于有步驟地將資本主義工業基本上改造為公私合營企業的意見。此后,開始轉入重點發展公私合營這種高級形式的國家資本主義。加工訂貨,主要是國家同資本家在企業外部的合作。公私合營,是社會主義成分同資本主義成分在企業內部的合作,公方占有相當股權,公私雙方共同經營企業,公方代表居于領導地位。這兩種形式的國家資本主義,利潤都實行“四馬分肥”,即分為國家所得稅、企業公積金、工人福利費、資方紅利四個部分,資方紅利大體占四分之一,企業利潤大部分歸國家和工人,基本上是為國計民生服務的。這就使這些企業具有不同程度的社會主義性質。
當時私營企業大多設備陳舊,經營落后。加上原料、市場等方面的限制,不少私營企業經營漸感困難,主動要求國家支持,實行公私合營。這樣,1954年到1955年擴展公私合營的工作取得很大進展。企業合營后,由于國家派遣干部加強領導,投資進行新建、擴建,整頓經營管理,工人勞動積極性提高,使生產迅速發展,利潤增加。這些情況,使更多的資本家要求公私合營,形成對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有利形勢。1954年12月,中央提出統籌兼顧、歸口安排、按行業改造的方針。各行業以大帶小,以先進帶落后,先對中小企業進行改組、合并,然后實行公私合營,把個別合營和按行業的改組、改造結合起來。1955年11月,中央提出了大大加速資本主義工商業全行業公私合營的計劃。在各行業私營工商業者的要求下,政府采取一次批準、全面合營的辦法,即先承認全行業公私合營,然后進行清產核資,確定利息,并實行企業改組、人事調整、生產安排等。這種公私合營企業與國營企業在實質上已沒有多大差別。
1955年夏季起到1956年底,我國加快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步伐,在較短的時間里,實現了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深刻變革,社會主義改造取得決定性的勝利。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這兩種社會主義公有制形式,已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占居絕對優勢地位。伴隨著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建立,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制度也逐步健全起來。馬克思主義在國家政治生活中指導地位的確立,促使社會主義的思想意識和社會道德規范在人民中間逐漸樹立起來。有了新的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又有依據社會主義的原則進行政治、文化、思想、社會生活等各方面建設的成果,這就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當然,我國由新民主主義過渡到社會主義,只是進入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
在向社會主義過渡的進程中,黨創造了一系列適合中國特點的過渡形式。在農業方面,創造了以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為主要形式的多種互助合作形式,使農民的個體私有制逐步轉變為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對個體手工業,也采取類似的辦法。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創造了加工定貨、經銷代銷、公私合營等一系列國家資本主義形式,使資本家私有制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公有制,成功地實現了對資產階級的和平贖買。這些經驗,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在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黨和政府適時進行政策調整,注意對生產和流通的許多環節統籌安排,糾正了改造高潮之中出現的紊亂現象,從而避免了通常情況下生產關系急劇變革往往引起的對社會生產力的破壞,而且總體上保證了工農業生產的增長,促進了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盡管在社會主義改造工作的后期存在要求過急、工作過粗、改變過快、形式也過于簡單劃一等缺點,以致在長時間遺留了一些問題。但就五十年代中國經濟、中國社會發展的全局以及中國所面臨的復雜國際局勢而論,當時對社會主義的選擇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完全正確的。在一個幾億人口的大國中比較順利地實現如此復雜、困難和深刻的社會變革,為我國今后的進步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在以毛澤東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領導下,新民主主義革命取得偉大勝利,建立了新中國,并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這是中國社會在二十世紀實現的第二次歷史性的巨大變化。
(來源: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