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自從深圳市社保基金個人服務中心大廳2003年開始辦公以來,每年春節前這里都會聚集如同潮水一般前來退掉養老保險的農民工,有時甚至曾經發號達到一天4000多人。
養老保險是一個人晚年生活的基本保證,可為什么那么多人要退掉他們的保險呢?原因之一是,如果不退保,他們連自己個人交保的那一部分錢都得不到。無論是農民工還是城市職工,養老保險有種種規定。例如,必須連續交15年,不得中斷和退出。而這只是相對次要的問題。最重要的,公民不能把在當地交的保險轉移到其他城市去。
為何公民所交的保險不能在全國流通,而只能局限于一個地方?原因在于戶籍限制和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出現了養老金繳納和領取上的差異。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副局長杜斌的表達比較清楚:深圳市的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在全國是比較高的,甚至是最高之一,如果各地都可以隨意轉移的話,那大家來深圳養老,深圳市的養老保險制度會承受不了。
另一方面,交保險金時個人交8%企業交20%,分別記入個人賬戶和共濟基金,退保時只能退個人部分,企業繳納的20%歸當地社保基金共濟所有。這就造成很多地方不愿意接受外地轉入,卻對退保大開綠燈,因為地方可以獲得巨大利益。以深圳為例,2007年87萬人退保,即使按照最低工資800元計算,每個退保的人只交了一年的保險,也有8億多元共濟基金貢獻給了當地社保。
中國的養老有許多問題,目前最重要的問題是不能覆蓋所有人,一些名義上的養老保險根本起不到養老的作用,農民工的退保就是其表現之一。其次是養老金的兩種繳納和發放體制,公務員、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明顯高于企業和社保養老。由于養老保險不能在全國轉移和流通。因此對于很多公民而言,養老保險只能是畫餅充饑。
設計一個能全國流通的、讓所有公民能享受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多難?可能最大的難點在于全國各地經濟的不平衡,但這并不是不能解決的。如果設定一個全國的平均養老繳費標準,在轉移養老保險時,從高于全國平均標準的城市轉到低標準的城市時,其富余的資金被扣除上繳中央財政,以作為準備基金;反之,由低于全國平均標準的地方轉到高標準的地方時,由中央財政從準備金給予彌補,或直接由中央財政來補足。
那么,目前中央財政有沒有這樣的財力呢?改革開放20多年,中國經濟有了長足發展,僅2007年全國的稅收就達到49442.73億元人民幣,比2006年增長三成以上。如果把這些稅收中的一部分,用于建成全國可轉移的社保準備金或基金,應該不是難事。而且,隨著公民對國家稅收的進一步貢獻和增多,將來的社保理應覆蓋所有人,既取消城市和農村戶口差別,更要取消目前的公務員、事業單位與企業、社保養老的不平等待遇。(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