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任茂東
違規成本太低讓違規者有恃無恐
8月13日,肯德基就此前的“豆漿門”發布公開信,表示將在全國所有肯德基餐廳公告欄內明示“本店所售醇豆漿由肯德基專用豆漿粉調制而成”。盡管社會輿論推動了這一進步,但遺憾的是,北京市衛生監督部門并未針對此前媒體報道的“更改出爐時間”、“從地上撿起食品繼續賣”等問題進行相關檢查。
如果媒體報道屬實,肯德基的行為則屬于欺詐。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如果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將被處以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將被處以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然而,這樣的處罰力度很難傷其筋骨。在歐美國家,企業一旦出現欺詐或者衛生問題,將面臨巨大處罰風險。
雖然上述情況還有待核實,但在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中,很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人大代表對“食品安全的違規成本太低,懲罰力度不足”等問題已達成共識。
“二三十年代,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也面臨食品安全問題,但是他們加強管理,加大懲罰力度。所以,不要怪商家唯利是圖,企業都是逐利的,關鍵是我們的制度和機制,違規成本太低了,讓違規者可以有恃無恐。”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說。
“食品安全法中有懲罰性賠償的規定,但標準太低了,即使以10倍的處罰標準來處理,1斤問題豬肉10元,乘以10倍,罰款金額不過是100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任茂東表示,要鼓勵消費者以遭到民事侵權的方式提起訴訟,請求賠償,法院應當積極受理,起到一個訴訟就可以使相關企業瓦解倒閉的效果。就像上海的染色饅頭,賣了3萬多個,只要有1人去法院請求訴訟,就可以使企業倒閉。從司法的角度,必須保證消費者以較低的代價啟動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