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檢方將受理核事故控告 賠償標準全部出臺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24日共同社從日本檢方消息人士處獲悉,關于福島縣內居民和各地市民團體認為國家和東京電力公司對福島核事故負有刑事責任,以“工作過失致人受傷”為由提出的控告等,檢方將在近期予以受理。
該人透露,全國各地方檢察廳至今已收到了超過20件控告,但在政府和國會各自的事故調查委員會最終報告全部出爐前都被暫時擱置,不予受理。
由于政府的事故調查驗證委員會23日公布了最終報告,因此檢方近期將開始辦理手續,著手啟動偵查。屆時,計劃由東京地方檢察廳負責指揮,與福島等各地檢察廳合作推進。
不過,檢方內部很多人認為引發事故的原因是東日本大地震,因此政府和東電不可能作出預測。此外,居民等所受傷害是否能確定是由于事故引起的,這也很難明確判斷,因此預計難以立案的看法較普遍。
另一方面,東京電力公司24日公布了福島核事故避難區域重組后,有關不動產和家庭財產損失的具體賠償方案。方案例舉了包含精神損失費在內的范例。其中,居住在被指定為無法重返家園時間超過5年的“返家困難區域”的5口(3名大人和2名孩子)之家,獲賠金額為6021多萬日元(約合人民幣492萬元)。東電計劃7月底開始向受災居民發放賠償手續相關文件并受理。
報道指出,核事故發生約16個月后,賠償標準終于全部出臺,受災群眾的生活重建需要各方面迅速而細致的應對。
據悉,東電根據日本政府20日公布的賠償標準敲定了詳細內容。上述5口之家范例的賠償估算條件為:事故前住房為1967年竣工的建筑面積200平方米的木結構建筑,家庭月收入為27萬日元等,還加入了因無法工作造成的損失。
(來源:中新網 編輯:周鳳梅)
相關報道
- 環球 E-weekly
- 特稿 world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