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美國紐約東區法院做出裁決,認定涉案的中國企業聯合商定價格以控制美國維生素C市場,違反美國反壟斷法。由于其余三家涉案企業在此前不同時點以不同金額選擇和解,并提前支付了大約900萬美元,因此最終僅有華北制藥集團下屬的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下稱“維爾康”)被判罰金1.533億美元。
和之前頻繁的“雙反”不同,這是中國企業第一次在美國市場遭遇反壟斷起訴并得到初裁,罰款數額在該領域也屬于“天價”。據其他媒體報道,華北制藥集團以及維爾康事后表示,不服判決,將繼續上訴。
華北制藥證券部負責人許先生近日對媒體表示,此案件涉及的維爾康是華北制藥下屬全資子公司,獨立承擔責任,賠款由子公司方面處理,因此該案不會給華北制藥方面帶來太大影響。“目前,公司已成立專門項目組,并積極籌備上訴事宜。”對于什么時間上訴,華北制藥并未給出明確信息。許先生稱,維爾康公司已經收到用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的美方判決書影印本以及相關資料,上訴會按程序即時展開。“有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相信此次案件不會對公司產生影響。”許先生承認,此案上訴期漫長,結果難以揣測。一旦上訴失敗,判決生效,10億元賠款也將由子公司賠付。
廣證恒生的研究報告稱,10億賠償或成“空頭支票”。該研報指出,華北制藥等企業之后啟動的上訴程序,將耗時長久,終審判決預期數年乃至更長時間才有結果。因此,維生素C在美壟斷案判決罰金難以執行。一位不愿具名的接近華北制藥的業內人士也表示,假如上訴不成功,恐怕最終維爾康也不會繳納10億元的罰款,大不了徹底退出美國市場,美國法律的管轄權無法延伸到中國,維爾康在美國也沒有任何可以被強制執行的資產,因此對維爾康的10億元罰金也許最終將成為一張空頭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