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媒體2月12日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判處涉嫌巨額逃稅的前總統全斗煥的次子全在庸有期徒刑3年,緩期4年執行,罰款4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279萬元),判處全斗煥的妻弟李昌錫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期4年執行,罰款40億韓元。
全在庸和李昌錫涉嫌在共同出售京畿道烏山市的土地時用簽署假合同、假報樹木費用等手段,偷逃轉讓所得稅60億韓元,并因此被告上法庭。但由于檢方在審判過程中修改訴狀,逃稅規模最后縮小為27億韓元。
全在庸在法院做出裁決后表示,此事在社會上引發了議論,對此感到非常抱歉,他將努力繳清罰款。至于上訴問題,他會與律師商議后再做決定。
此前,檢方要求法院判全在庸有期徒刑6年,判李昌錫有期徒刑5年。
(來源:中國日報網 信蓮 編輯:劉世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