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參與賭博、賄賂的足球運動員受到的行業處罰不僅是停賽,還將面臨被禁止轉會、罰款,直至被取消注冊資格這樣的“終極處罰”;與貪污腐敗一樣,使用興奮劑以及參與不正當交易或關聯交易的,將不受追罰時限的“保護”;足球從業者罰款最低限額由過去的3000元提升到5000元。昨天(1日)公布的新版《中國足協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對處罰力度全面加重,將大刀揮向包括假、賭等各類足壇丑惡,用紀律委員會一位負責人的話就是,“中國足壇絕不給任何毒素留有生存空間。”
昨天下午,中國足協正式公布了全新修訂的《中國足協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這也是韋迪出任足管中心主任以來正式推出的首部行業“法典”。記者看到,2010版新規較之以往各版本去掉了“試行”的稱謂,對此一位紀律委員會成員解釋,“過去,我們都在結合不斷發生的新情況進行摸索。不過由于中國足壇丑聞,我們有必要將處罰辦法徹底明確,要把打擊丑惡的力度做到極致。”
從內容來看,新辦法較之舊版有增無減。首先是對違規行為追討時限的變化。在新辦法中,對貪污腐敗、使用興奮劑、嚴重違背公平競賽原則、不正當交易、關聯交易等不再設定兩年的追討期。而舊版內容僅規定對貪污腐敗不設追討上限。紀律委員會執行秘書、聯賽部主任馬成全昨天解釋說,“正是結合處罰廣藥、成足和海利豐時的一些具體情況,我們認為除了貪污腐敗外,其他不道德或違法行為的參與者都不應該因追討時限而逃避行業追罰。”
新辦法對腐敗行為的處罰力度有了較大的提高。舊辦法規定,運動員向官員、運動員、俱樂部(球隊)提供或給予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僅僅面臨停賽的行業處罰。新辦法則對這類違紀運動員增加了罰款、禁止轉會、取消注冊資格等內容。而共同參與賄賂、賭博的運動員也會面臨相同的處罰。新辦法還特別添加了對參與賭博的俱樂部的處罰內容,除罰款、禁止轉會、取消注冊資格外,還有扣分、降級。
馬成全告訴記者,“正是由于假、賭丑聞,紀律委員會才意識到紀律準則一些內容存在著漏洞,應該說,添加俱樂部涉賭處罰內容正是填補了漏洞。”
對“更改年齡”違紀的處罰力度也有所提高,改齡的運動員不僅面臨通報批評和停賽,還將被限制或禁止轉會。
記者還發現,新辦法的罰款數額底線也由過去的3000元上升到5000元。如對比賽作出“不負責任評論”的運動員將停賽一場,并處至少5000元的罰款,而舊辦法中相關的罰款數額為3000元。“亂說話”的官員罰金也由原來的6000元提高到8000元。
對于此次修訂,馬成全指著身邊一摞摞文件表示,“你看,為了這份終稿,我們之前作了多稿修訂。經過足壇反賭、打假及反腐倡廉的教育整頓,全足球界對維護球場秩序、遵守足球紀律有了新的認識,我們也希望通過這次修訂給所有足球從業者一個必要提醒。”
來源:北京青年報(記者 肖赧)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