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足壇“打假反賭”的步步深入,昔日足球場上風光無限的“金哨”“銀哨”和部分前足協官員鋃鐺入獄。
近日,“新華視點”記者采訪了身陷囹圄的張建強、陸俊、黃俊杰、周偉新等足壇“名人”,一場場足球交易的黑幕被揭開。這些“球場法官”的懺悔,讓人扼腕興嘆,更引發關于“如何拯救中國足球”的思考。
“金哨”陸俊:“工作努力不代表可以犯罪”
2003年11月9日下午3時,上海虹口體育場。中國足球甲A聯賽正在上演同城大戰,對陣雙方是上海申花和上海國際。
之前的三次同城較量,上海申花未嘗勝果。更重要的是,積45分、43分的上海國際和上海申花分列聯賽前兩位,比賽僅剩四輪,雙方都為奪冠鉚足了勁。
這一切,因賽前的一場交易,讓比賽勝負似乎早早確定,也令冠軍歸屬變得跌宕起伏。
參與交易的兩個人物是:主裁判陸俊和中國足協女子部主任張建強。
兩人在接受采訪時承認:賽前兩三天,張建強告知陸俊:給上海申花“關照”。相識20多年的老朋友陸俊心領神會:“行,我知道了。”
比賽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裁判不可能明目張膽。陸俊說,他主要是在嚴厲程度上對申花隊予以照顧,“如果申花球員動作比較大,我會提示一下,要是對方隊員,我該罰就罰了。”
比賽到60多分鐘,剛被換上場的上海國際隊球員沈晗因一個犯規,被陸俊直接出示紅牌罰下,而之前對沈晗進行飛鏟的上海申花隊員則安然無恙。最終,上海申花以4:1的懸殊比分戰勝對方,從而躋身榜首,并最終贏得“末代甲A冠軍”。
“一兩周后,申花方面派人把錢送到我辦公室,兩人把錢分了,每人35萬元。”習慣了“幫熟人忙”的張建強說。
“我對這項工作是喜愛的,為這項工作付出很多努力。”陸俊說,但不管你怎么努力,如果分不清守法和犯罪的界限,一切都等于零,甚至連零都不如。
陸俊坦言,自己從“金哨”變“黑哨”也有“體制原因”。他說:“我去國際上吹比賽,沒遇到過被收買的事。為什么回到國內,吹完比賽就發生這樣的情況?我覺得還有一個氛圍的問題,確實需要有一個監管機制。”
“銀哨”黃俊杰:“官哨”讓我違背了良心
2009年10月24日晚7時,中國足球超級聯賽倒數第二輪,廣州醫藥隊主場迎戰青島中能隊。
對廣州隊來說,此役勝負一定程度上決定球隊能否完成“保八爭六”的目標。而擁有三名國腳的青島隊,仍有降級之憂。
比賽兩天前,尚未接到中國足協執法通知的裁判黃俊杰,就接到青島隊有關負責人的電話,請求給予“關照”。
果不其然,當天下午黃俊杰就接到時任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李冬生的通知,請他執法這場比賽并“關照”青島隊。
“領導安排我吹這場比賽,話說到這個程度,我怎么能以平常心去執法呢?”黃俊杰說,“我對廣州隊吹得嚴一點,對青島隊松一點。”比賽進行到73分鐘,廣州隊主力球員徐亮打進一個任意球,被判無效。第85分鐘,徐亮又與裁判發生口角,黃俊杰出示紅牌直接將其罰下。
最終,本場比賽以0:0收場。幾天后,徐亮被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處以停賽5場、罰款2.5萬元的處罰。黃俊杰“安然無恙”。
因為在這場關鍵之戰中拿到1分,青島隊最終實現保級,而廣州隊最終排名第9,沒有實現“保八進六”的目標。黃俊杰則成為2009年足球超級聯賽三名最佳裁判候選人,并最終獲得第二名。
“這樣的‘官哨’我吹得比較多。”黃俊杰說,“按照足協領導的意圖達到了目的,我也算完成任務了,對我也是解脫。”只是,“御用”裁判黃俊杰沒想到,雖然得到暫時“解脫”,但最終卻身陷囹圄。
“我對不起父母,對不起球迷,唯一對得起的就是中國足協的那些官員。”面對記者的采訪,黃俊杰淚流滿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