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學林在比賽中腳穿非贊助商球鞋
北京金隅男籃最近可謂喜憂參半:喜的是在“政委”馬布里因傷缺陣的情況下,球隊在近七輪比賽中取得了五勝兩負的戰績(所輸兩場也皆小比分惜敗),目前全隊凝聚力和戰斗力較強令人欣慰;而憂的則是球隊控衛李學林自本賽季開賽以來,一直未按聯賽規定穿指定贊助商李寧品牌球鞋,最終“以身試法”被籃協處以150萬元的巨額罰款,令人唏噓不已……
風波再起
自李寧公司在去年6月與CBA聯賽簽下了一紙5年20億的贊助肥約后,中國籃協隨即作出“所有CBA球員必須穿李寧品牌的裝備參賽”的規定。然而,早在一年前的2012-2013賽季伊始,就有部分球員因為球鞋問題而遭到了聯盟的處罰,李學林當時也是當事人之一,好在其贊助商及時作出補救措施,才未將事情鬧大。不料,時隔一年,李學林再次攤上這等“大事兒”。
事實上,聯賽在球員選擇球鞋的問題上確實有些“潛規則”,這也無形中助了球鞋風波的蔓延。近兩年,聯賽每個賽季都會開出一份16人的“特許大名單”,這16人通過交納一定額度的“特許費”而獲得選擇球鞋的“自由身”。大名單上既包括易建聯、朱芳雨和王仕鵬等在內的13名特許球員,也包括王治郅、丁錦輝和韓德君3名特許貼標球員。前者可以在比賽中穿簽約的耐克球鞋比賽,而后者在穿其他品牌球鞋的同時,必須對品牌進行完全遮擋。而外籍球員(港、澳、臺地區除外)雖沒有品牌選擇的限制,但也必須對商標進行遮擋處理。
非上述球員者,一旦“越界”,就將遭到聯盟重罰:第一次2萬、第二次5萬、第三次10萬,第四次起,每次20萬,直至累計到150萬元。很顯然,李學林已經達到處罰上限,成為該項紀錄的“保持者”。
選擇成疑
既然聯盟有如此嚴格的規章制度,對球員的球鞋選擇做出了明文規定,為何李學林一再“鋌而走險”,與聯盟公然唱反調?其實,李學林也是有苦難言。作為耐克品牌的簽約球員之一,李學林也本應出現在特許球員的大名單中。但是,來自臺灣地區的李學林身上的合同是由臺灣地區耐克公司所提供,而非大陸區耐克公司贊助,這也使他的處境頗為尬尷:穿李寧球鞋,有“違約”之嫌;穿耐克鞋,又要遭罰款。于是,他索性選擇了“穿自己的鞋,讓別人說去吧”。
與此同時,上賽季還為李學林積極排憂解難的臺灣區耐克公司在本次李學林的球鞋風波中的態度也令人費解。難怪有部分人猜測,此次耐克為李學林承擔如此高昂罰款實為“醉翁之意不在酒”。
或許李學林真的不想再在球鞋選擇上繼續糾結,以免影響到自身競技狀態;或許耐克公司瞄上了籃協球鞋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借機大打商業推廣牌。但無論怎樣,150萬的天價罰款已成事實,究竟誰該為此次球鞋風波負責,籃協、球員還是贊助商?
真相揭底
籃協如此大動作的罰款舉措保護贊助商的利益無可厚非,但罰款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皻㈦u儆猴”的處罰效應難掩CBA聯賽管理制度上的不成熟,這種治標不治本的做法只會將籃協、官方贊助商、其他贊助商以及球員之間的矛盾變得更加不可調和。對于如何徹底除掉這一“頑疾”,籃協和官方贊助商也感到十分苦惱?!白鳛橐患殷w育用品企業,我們的優勢是非常理解球員和俱樂部的利益,也盡力去做好服務工作。當然,作為聯賽的合作伙伴,聯賽有它職業性的一面,既然是職業的是商業的,那么我們就要遵守共同的游戲規則,希望大家能夠理解?!睂τ谇騿T違規穿鞋屢禁不止的現象和聯賽嚴格的處罰制度,李寧公司董事長李寧也頗感無奈。
在職業聯賽中,多個交叉品牌及贊助商的情況十分常見,不過如何協調好各方利益則需要一個比較長的過程。就連商業化程度極高的NBA,在當年也曾遇到過類似球鞋問題的困擾。因此,為了聯賽更加積極健康地成長,為了球員腳上的球鞋能更加“合腳”,籃協確實要好好動動腦筋。
從早年的安踏到現如今的李寧,從球員質疑球鞋質量拒穿官方球鞋到球員“頂風作案”視規矩而不見,球鞋風波已在CBA“潛伏”了很多年。贊助商無非希望投資和收益盡可能成正比,盡管這其中確實包括“球員不買賬”等類似風險存在。然而,作為俱樂部、贊助商以及球員之間的中間人,籃協在溝通協調各方利益的工作上顯然做得還不盡如人意。(楊喬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