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4月28日專欄文章:昨天兩條新聞吸引了我的注意。兩起由中學生制造的暴力事件上周接連發生。在云南曲靖市陸良縣,四個中學生圍毆一名智障婦女兩小時致其死亡。另一起是廣東省陸豐的一名中學老師因阻止學生在考試時說話事后遭學生和家長毆打而致重傷。
這些年輕人對他人生命和尊嚴的蔑視讓我深感震驚和痛心。在云南那起圍毆事件中,四名年齡在15到16歲的初中生上周五午夜離開宿舍,到街頭閑逛,發現一名20多歲的智障女,在沒有任何緣由的情況下,用竹竿和石塊暴力毆打該女長達兩小時之久,導致其休克,最終死亡。事后當警察詢問他們打人的動機時,這些學生卻說,只是為了“好玩”。多么可怕的一個回答啊!幾個目無法紀的孩子僅僅因為好玩,不顧他人生死,一個鮮活的生命就在他們“好玩”之間消逝。
年輕人中竟然有人對待生命如此輕率而冷漠,這簡直令人難以相信。盡管這只是年輕人中的一小部分,但我們卻不能忽視這一問題的嚴重性,況且類似事件最近一段時間有增無減。去年10月,我寫過一篇專欄文章評論了幾起類似事件。在隨后的六個月中,我在媒體上注意到至少又發生了不下10起類似事件。每當發生此類事件,被指責的往往是教師,說他們“育人無方”。但這一指責是不公平的。教師當然有責任把學生教好。但教育是全社會的事情,家長和社會都有責任,他們對孩子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看看孩子們對影視歌娛樂業明星狂熱追捧就不難想象,學校之外的環境因素對年輕人價值觀的形成有多大的影響。
事實上,比起從前的老師來,如今的老師多了許多無奈。過度的家長溺愛和 “保護未成年人權益”這一說法的濫用已經讓教師在教導學生時夠畏首畏尾了。對于那些無法無天的學生,教師往往采取的做法的與其說是規勸,不如說是規避。教師中甚至存在某種不敢冒犯學生的恐懼。上面提到的廣東毆打老師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上周五,廣東陸豐一所中學的三名學生對在考試中阻止他們交頭接耳的老師大打出手,后又用手機叫來家長帶著刀子再次毆打老師,致其重傷,一只眼睛恐將失明。
盡管聽起來像是同當今時髦的“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之說唱對臺戲,我還是不得不謙恭地說一聲:現在中國的教師對行為不端的學生的督導并非束之過嚴,而恰恰是失之過寬。現在的情況是,只要學校一采取措施規訓學生,例如對學生的著裝、發型做出某種規定,限制學生上網等,便立刻會遭到各類“專家”和媒體評論員的口誅筆伐,指責學校“不尊重學生的權利”。我在想,如果老師們真是不幸放棄了對教室和校園的管理,這些占據著道德制高點的“專家”們又會作何反應呢?
我完全同意,“問題學生”出了問題,教師要部分地負責任。但這一責任不是別的,正在于他們沒有嚴格教導學生,正在于他們疏于監管。從教育主管機構到學生家長,整個社會都應對“問題學生”負責。長久以來,盡管我們口頭上(或者理論上)也說要重視德育,但實際上只重視孩子的學習成績。家長們很少花精力去教育孩子做“守法公民”,他們更重視把他們的孩子培養為“有知識的人才”。
學校是社會的縮影。我們迫切需要教育學生在學校就學會遵章守紀。在中國的社會生活中,不遵守規則、不講公德的現象隨處可見,如插隊,隨意過馬路等。這些現象的普遍存在本身就說明了公民道德教育的失敗,人們從小就對遵守規章制度意義熟視無睹。
公民道德教育的缺失已經很久了,全社會都應該意識到這一事實的嚴重性了。
英文原文請見:
http://www.yuzhongnet.com/cndy/2010-04/28/content_9782505.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專欄作家 劉式南 編輯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