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威利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前體育發展局長蕭威利濫用職權,聘用沒有學歷及專業資格的按摩女技師潘玉萍進入公職案,澳門中級法院日前推翻初級法院的無罪判決,并作出終局裁決,裁定蕭威利一項濫用職權罪名成立,判囚一年,緩刑兩年,他成為回歸后首位被判刑的局級官員。
澳門中院裁決強烈譴責,當時身為局長的蕭威利明知女技師不具備專業資格,為讓她獲得不正當利益,故意指示下級建議并親自批準以包工合同讓女技師在運動醫學中心工作,足以顯示知法犯法。
初院判罪不成立
蕭威利涉濫用職權案于去年9月在初級法院開審,控詞指蕭在一桑拿浴室認識女技師潘玉萍,甚為欣賞對方的按摩手藝。由于潘女客人太多,經常未能預約。蕭威利為令潘女隨傳隨到,自2003年1至9月期間,以包工合同聘用潘女在體發局轄下的運動醫學中心執行運動創傷治療,并提供按摩服務,她從沒有在澳門衛生局進行任何有關專業執照的注冊及登記,尤其無獲發任何有關治療及康復范疇的執照。經過三堂審訊聽證,初院合議庭未能認定蕭威利聘用潘女可得到隨傳隨到的按摩服務,亦無法證實蕭為第三者免費提供相關服務,或對他人造成損失,判處他濫用職權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