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一姐”陳明月被批捕 系醉駕肇事逃逸
微博截圖
網友拍攝到陳明月的寶馬車
臺州市公安局認定:陳明月系交通肇事逃逸
“臺州一姐”昨被批捕
稱“寶兒公主”的“臺州一姐”陳明月,年初二酒后開車肇事后逃離現場,最終導致受傷的出租車司機死亡。公安部門初步檢測發現,陳明月當時系醉酒駕駛。
昨日,臺州市公安局發布消息,認定陳明月系交通肇事后逃逸。
這一結論,意味著陳明月觸碰了多根“高壓線”:醉駕,逃逸,致死。昨日,椒江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陳明月。
公安部門認定陳明月系肇事逃逸
1月30日,臺州市公安局就陳明月一案再次公開認定結果:陳明月在事故發生后乘坐出租車離開現場,直到事發日凌晨2時52分,警方才從臺州新港大酒店找到醉醺醺的陳明月。
警方認為,陳明月的行為是交通肇事后逃逸。
記者昨日從公安部門了解到,最終認定陳明月的逃逸行為,主要是因為陳明月沒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的法定義務。
民警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而這些法定義務,陳明月顯然沒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