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病歷——醫患關系之痛
醫方為何喜歡在病歷上“做手腳”
病歷造假為什么頻繁發生?專家認為源于“兩低一高”。第一是違法成本低。卓小勤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對涂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行為給予吊銷執業證書,另加罰款,但整體看實際執行不力。同時,法律制度的缺陷有利于病歷造假。如目前的法律規定病人只能復印客觀病歷資料,而主觀病歷不能復印。病人一方得不到完整的病歷資料,也就無法判斷病歷造假。
二是造假難度低。在醫患信息本就不對稱的環境下,信息的不公開更是增大了醫方造假甚至是銷毀病歷的空間。廣西桂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謝青松說,患者手上的病歷本只是病歷的一部分,內容較簡單,除此之外還有很多詳細治療方案、具體治療過程的記錄,包括醫囑、藥品處方以及注射、吃藥、搶救等治療每一個步驟的具體實施時間等,都保留在醫院手中,這里面就有很大的空間。
一位有家屬在醫院工作的知情人士說:“現在很多醫院實行的都是電子化的病歷,醫囑、藥品處方等都記錄在電腦上,修改起來很方便”。如果醫院出現重大的醫療事故而院方又存在過失,為推卸責任,值班醫生、護士等科室里簽過字的人可能全部被叫到場,誰簽的字誰馬上改,重新做出一份嚴格符合相關規定的病歷,“一環扣一環”讓人無懈可擊。
另外,病歷造假鑒定難度較高也是一些醫生鋌而走險的原因。專家認為,鑒定執行過程中遭遇多道門檻往往令鑒定無法進行。比如有些鑒定費用較高,直接導致患方無力鑒定,最終無法判斷病歷有無造假。
北京協和醫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醫生表示,醫生對病歷作出修改通常有三種情況,一是普通的筆誤;其次是醫生對患者前期進行了初步診斷,但無法確診,后期經過一系列檢查診斷后會對前期的診斷結果作出相應修改。最后一種情況是,治療過程中醫生的診斷與最后的綜合診斷結果不符,這個時候,醫生也會對治療過程中的一些病歷進行刪改?!扒捌诘脑\斷不準確在治療過程中是比較正常的情況,但這樣的修改必須按照相應的規范進行。從正常的醫德角度來說,醫生惡意去篡改病人的病歷可能性也不大?!彼f。
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鄧麗萍律師認為,從根本上來看,出現撕毀病歷或病歷造假的現象還與我國當前優質醫療資源緊張有密切關系。原本一個醫生在做一臺手術時,就應負責到底,但現在醫生不夠用,以致這個醫生往往只用完成關鍵部分,就要去另一個手術臺工作。這樣一方面容易造成事故,如延誤手術時間等,另一方面一旦有事故,責任不清,最終導致病歷造假或銷毀的可能性變大了,甚至出現醫方集體性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