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日前發布北京市法院首個個人消費貸款審判白皮書。白皮書顯示,信用卡糾紛案件呈爆炸式增長——該院2011年信用卡糾紛收案數量竟是2009年的10.6倍。信用卡糾紛案件激增的同時,因信用卡濫發導致的年輕“卡奴”現象引人關注。此外,飽受詬病的信用卡透支復利和滯納金也成為關注焦點。
部分銀行發放混亂,信用卡糾紛案激增
劉女士名下一張信用卡累計欠款1萬余元,前不久被銀行告到西城區人民法院。銀行稱劉女士開卡消費后,不清償信用卡用款,經多次催收仍不歸還。銀行要求劉女士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并承擔訴訟費。劉女士代理人則表示,雖然信用卡是劉女士辦理的,但劉女士辦卡后并未收到這張信用卡,也未消費。對于銀行的電話催收,劉女士以為是詐騙,所以未理會。
劉女士所涉及的信用卡糾紛案并非個例。西城區聚集了工行、中行等眾多金融機構的總部,該區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糾紛案件數量近年來呈現爆炸式增長的態勢。白皮書顯示,該院受理的信用卡糾紛案從2005年的78件增加到2009年的523件,年均增長率超過100%;2011年收案數量猛增至5558件,是2009年的10.6倍。而這些案件中,銀行起訴持卡人的案件超過了95%。
“前些年國內發卡機構激增,各家發卡行一度降低信用卡準入門檻,其后果逐漸體現在近年的信用卡糾紛案件中。”西城區法院民三庭庭長王珊分析說。
“這其實是銀行自釀的苦果。”一位業內人士說,部分銀行存在信用卡發放較為混亂的情況,在信用卡辦理時對申請人身份、收入情況把關不嚴,導致一些人惡意透支,甚至衍生出刷卡套現融資的不法群體。今年2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利用POS機非法套現的案件,涉案15人兩年時間內非法刷卡套現3.5萬多筆,刷卡金額近5億元。
王珊分析,使用信用卡后,部分消費者消費觀念和消費心理發生變化,逐漸習慣了透支消費,增加了逾期還款的幾率;部分持卡人缺乏及時還款的意識,這也是信用卡糾紛案件高發的一個重要原因。
趨向超前消費,年輕“卡奴”批量制造
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透支糾紛低齡化傾向明顯。西城區法院通過對涉訴持卡人的統計發現,信用卡糾紛案件的涉案主體年齡主要集中在23歲至35歲。王珊說,23歲至35歲年齡段的持卡人,多處于事業上升期,其中還包括部分沒有收入的在校大學生,他們思維活躍,更趨向于超前消費。
今年24歲的小胡是北京市某重點高校的研一學生,他告訴記者,從本科到現在,他先后辦了4家銀行的信用卡,而他同學里同時持有三四張信用卡的十分普遍。“現在開銷太大,每月家里給的錢加上獎學金都不夠花,又不好意思向家里要,所以多辦幾張卡救救急。”小胡坦承,有時候刷卡刷得多了,只能幾張卡相互“倒騰”才能還上。“現在信用卡里透支額越攢越高,還款壓力越來越大,想想挺后悔的。”
事實上,像小胡這樣的“卡奴”并不在少數。西城區法院審理的信用卡糾紛案件中,許多都是因為“卡奴”無力還款被銀行起訴的。王珊分析說,由于前些年銀行加大針對校園的信用卡推銷力度,而該年齡段的持卡人多數沒有收入來源,或收入不穩定,容易導致無力償還透支款。雖然2011年銀監會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后低齡化趨勢有所緩解,但由于發卡總量增量較大,低齡持卡人的數量仍呈緩慢上升態勢。
透支銀行收復利、滯納金,律師建議修法
今年5月7日,北京市民郭某因信用卡透支本息2.6萬余元,經銀行數十次催繳不還,被控犯信用卡詐騙罪在西城區法院受審。而根據檢方的指控,郭某共透支本金為1.6萬余元,但復利和滯納金卻高達0.9萬余元。據西城區法院介紹,該院民庭已審理過多起因銀行對信用卡透支用戶收取復利、滯納金引發的糾紛案件。
據了解,目前各銀行按照《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對透支持卡人收取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消費過了免息期或通過ATM機透支取款,銀行就會收取,并且按期結算收取復利。至于“滯納金”,則是按欠款的5%收取,時間是按期結算,下一期計算時照前面的“利滾利”。
實際上,銀行的這一做法近年來飽受各方詬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計算復利問題的批復》明確規定,信用卡透支利息不應當再計算復利。而對于滯納金和超限費,相關行政法專家認為,滯納金是指超過規定的繳款期限,向繳款人征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而銀行和持卡人之間屬于平等主體,銀行無權再收取此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
對于普通持卡人而言,透支款收取復利、滯納金卻是一筆“糊涂賬”。王珊說,西城區法院在審理類似案件時詢問部分銀行代理人,他們甚至對于如何計算都說不上來。
然而,銀行方面均以符合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為自己辯解,收取復利、滯納金的做法依舊“巋然不動”。對此,北京市德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劉家輝表示,各銀行應結合自身特點,對復利、滯納金等爭議較大的條款進行修改,從而贏得消費者信任和社會認同。
來源:人民網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