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進一步,能“下海”當老板;退一步,還能回原來崗位繼續捧公務員的“鐵飯碗”,7月9日,安徽省人社廳出臺《關于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到允許公務員提前退休或辭職創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亦可離崗創業。在當下人們都擠破腦袋也要往公務員隊伍里鉆的現實下,真有人愿意放棄本職而去經商嗎?公務員多年積累的人脈關系會不會造成經商過程中更多的腐敗?停薪留職算不算一種制度上的倒退?......政策一出,可謂爭議紛紛。或許,繼聘任制后,給公務員隊伍松動松動,不是壞事,但如何才能讓他們干干凈凈的離開,干干凈凈的下海,也應仔細研究,切莫讓這一途徑成為新的“病菌”溫床。
安徽“獎勵公務員下海” 既當官又掙錢?
【直擊政策】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出臺《關于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在資金扶持、人才支持、保障服務等多方面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而文件引起較多關注的,則是其中提到允許公務員提前退休或辭職創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亦可離崗創業。
《意見》共分為六大部分共計26條,在提供人才智力支持部分提到,對工作年限滿30年,或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公務員,本人申請提前退休進行創業的,經任免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休進行創業。對有創業項目,符合相關條件并依法辭去公職的公務員,所在機關應當予以批準,不得設置法律規章規定以外的附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