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一個宿舍,竟然因“制造噪聲”的原因,揮刀將室友砍殺。近日,廣東某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賴某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向死者家屬賠償566302元。
“睡覺被吵”引發血案
2011年10月28日7時許,廣東某職業技術學院的男生賴某在宿舍起床后,穿拖鞋摩擦地面的聲音吵醒同了宿舍正在睡覺的陳力(化名)。小陳抱怨了幾句,卻遭到了賴某的反唇相譏。“你有什么資格說我,你平時晚上在電腦玩游戲開著聲音,半夜又放歌來聽,你這樣也影響我睡覺。”賴某說完,就出去刷牙洗臉。
然而陳力聽了非常反感,跟著來到洗手間爭吵,兩人隨即扭打起來。打斗聲驚動了宿舍的另一名同學小楊,他跑到洗手間將正在拳打腳踢的兩人分開。
隨后賴某離開了宿舍。在公安機關的供述中,賴某說他去到附近市場想買一些肉回去煲湯,順便在市場買一把菜刀和一把尖的水果刀。
賴某回到宿舍后將兩把刀放在床上,與陳力再次爭吵打了起來。“我順手拿起放在床上的菜刀向他砍去,一開始砍在他手上,后來打得激烈我持刀向他不停地亂砍。他就跑,我在后面一直追著他來砍,后在宿舍門外的走廊我大約砍了他20多刀,直至他沒有還手我才停手。”在偵查階段,賴某如此供述自己當時的瘋狂狀態。
據學校保安隊長韋某回憶,賴某在砍的過程中不停地說:“還不死、還不死!”韋某大叫:“不要砍了”。砍紅了眼的賴某反而拿刀指著韋某說:“你們過來,你們過來!”并朝保安們走來。保安們往后撤,并打電話報警。賴某轉頭又繼續過去拿刀朝陳力的脖子砍了很多刀。此時有保安隊員拿鋼管上來,韋某拿了一支鋼管向賴某走去。賴某見狀,就拿刀走向韋某,他和保安們一直對峙到商業樓理發店門口,韋某趁對方不注意立刻拿鋼管朝他的右手腕打過去,將菜刀打在地上。四名保安撲上來,合力將賴某按倒在地,并把他反綁起來。此時,被砍的陳力雙手骨頭都露了出來,已經重傷不治。
被判賠償56.6萬余元
賴某歸案后,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區分局委托廣東精衛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對其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鑒定。該鑒定機構鑒定后認為,賴某案發時處于腦瘤所致精神障礙,案發時辨認能力存在,控制能力削弱,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廣州中院審理后認為,賴某持菜刀砍被害人多刀,且在被害人倒地后還繼續砍,致對方當場死亡。這一行為反映其主觀上具有直接的殺人故意,依法應構成故意殺人罪。目前,沒有證據證明被害人陳力對案件的發生有過錯,賴某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罪行極其嚴重,應予嚴懲。鑒于本案系因生活矛盾引發,賴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經鑒定其在作案時控制能力削弱,屬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近日,廣州中院一審判處賴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陳力父母566302元。
(記者/劉冠南 實習生/楊欣欣通訊員/馬偉鋒)
實習編輯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