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政府工作報告顯示,2013年,我國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實際增長9.3%,農村貧困人口減少1650萬,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繼續縮小;糧食產量超過1.2萬億斤,實現“十連增”。這一連串數字所揭示的農村發展成績固然令人欣喜,但農業現代化、農村發展、農民增收的問題,依然是現階段各項事業的重中之中。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連續第十一年關注三農問題,兩會報告中仍以較大篇幅鎖定農村的改革發展,原因正在于此。
各項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農村改革同樣如此。目前農村發展、農民增收的制約因素,主要體現在各種與農村領域相關的制度上。換言之,深化農村改革,關鍵就在于破除那些束縛農村生產力發展的機制性障礙,三農問題要得到實質性的改觀,也只能靠機制創新,予以突破。
農民增收是農村問題的核心所在。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這是長期以來被忽視的一個方面,也是農民增收可以重點挖潛的一個領域。具體而言,一方面要加快探索和推進土地要素資本產權制度的改革,讓農民從土地流轉中獲得更高受益;另一方面,現行征地補償機制的改革要加快步伐,提高土地補償標準,彌補農民在征地拆遷中的利益損失。
農業現代化是農民增收的重要保障。在傳統農民的家庭化經營基礎之上,要通過針對性的政策引導,建立現代化的農村服務體系,培育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農村合作社等新型農村生產、經營主體,提升農業生產與市場的對接度,真正盤活農村的可利用資源。在提升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之外,各級財政的支農惠農力度也要繼續加強,為農業生產的機械化和安全保障,提供扶持與幫助。正如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所強調的,不管財力多么緊張,都要確保農業投入只增不減。
在一個開發的市場經濟社會,解決農村問題又不能僅僅局限于農村。當前,農村剩余勞動力已經常態化,怎樣為這部分剩余勞動力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實現農村勞動力的充分就業,也是深化農村改革的題中之義。這方面,既包括為農村勞動與企業建立穩定的就業傳導機制,又包括加大對這部分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力度,增強農民的適應能力。
城市化過程,同樣伴隨著農村的問題。如何保護農村生態,如何確保人的城市化,如何填補城鄉公共服務與福利的二元鴻溝,都與農村的發展密切關聯,甚至也會直接影響到城市化的進程。這些方面對于機制性創新的要求更高、需求更迫切,如戶籍制度改革,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無障礙轉換的銜接與打通等等,都亟待取得實質性的進展。
我國農村地域廣闊,資源稟賦各異,發展程度不一。發展中必須堅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但在深化農村改革的攻堅階段,也需要多一點全局思維,多從機制創新上,尋求改革的動力,真正打通農村發展的“任督二脈”。而這些最底線的要求即是,“從實際出發,切實尊重農民意愿,堅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