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結合甘肅省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工作,2014年3月19日,省環境保護廳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甘肅監管局,聯合印發了《甘肅省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暨環境信用評價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此《工作方案》在國家《辦法》的基礎上,立足本省實際,結合《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環保廳關于開展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13〕44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對評價指標及評分方法進行了補充完善和細化分解。
甘肅省從2014年3月1日開始,由各級環保部門采取“一考雙評”的形式,即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暨環境信用評價統一用一套考核評分體系,分別評價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和環境信用評價兩項等級。
同時,新修訂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州嚴格按照《工作方案》和省政府環保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全面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積極推進全省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暨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加強企業環境保護過程管理和評價結果動態管理,評價結果各部門共享,促進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環境保護法定義務和責任,穩步推進我省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和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健康有序發展,不斷提升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和實效。
新修訂的《工作方案》與以往相比,有以下幾點顯著特點:一是在全國率先開展,并實行一考雙評。去年,甘肅省在全國率先開展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并完成了109家企業評級建設。2013年12月18日,國家《辦法》(3月1日實行)出臺后,省環保廳立即組織開展研究,起草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后,在全國率先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并與企業標準化建設實行一考雙評、同步推進、互促共進、共同提高。二是內容更加豐富和具體。國家《辦法》中評價內容主要涉及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境管理、社會監督等4個方面,21項分類指標。而《工作方案》內容涉及環保主體責任、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環保管理制度執行、環境應急管理和廠區環境與社會監督5個方面,27項具體內容,122項基本要求,不僅涵蓋了《辦法》中的要求內容,還對企業建設污染治理設施巡查制度、污染治理設施操作人員培訓、尾礦庫管理、環境風險源識別、輻射源規范管理、環境標識管理和廠區環境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工作方案》還對各項分類指標明確了評分標準,要求更加具體,操作性更強。三是考評更為嚴格。在量化具體要求的同時,對環境信用評價引入了“一票否決”項目,對企業發生環境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環評“未批先建”、“未驗投產”、污染物排放超總量和私自偷排處置污染物等14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直接認定為“環保不良企業”;對標準化建設評價實行評分標準和績效等級“雙考核”制度,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和出現污染物超標項目的企業,在原評分等級基礎上下調一個等級。四是管理權限進一步明確。明確規定省級環保部門負責全省大型工業企業的工作管理和等級評定,市州和縣區環保部門分別負責中、小型工業企業的工作管理和等級評定。五是更加注重激勵約束機制和評價結果的應用。明確了評價結果抄送同級發展改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商務、人民銀行等有關主管部門;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監察機關及其他有關機構;有關工會組織和行業協會,并作為相關部門執行激勵和處罰措施的依據。
新修訂的《工作方案》要求,今年分5個階段組織實施。一是準備與培訓階段。2014年3-4月,確定2014年全省530家企業名單,組織企業開展宣傳與培訓工作。二是啟動實施階段。2014年5-9月,企業按照標準化建設和環境信用評價程序要求,開展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和環境信用評價工作。三是企業申報評定等級階段。2014年10月,環保部門受理完成企業申報評定等級工作,并按相關程序核定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和環境信用評價等級。四是環保部門抽查與復核階段。2014年11月,各級環保部門按照標準化建設和環境信用評價工作職責,對參評企業按比例進行抽查,并對評定的等級進行復核、公布、評級。五是總結階段。2014年12月,對環保標準化建設和環境信用評價工作進行全面總結。 (記者 薛朝華 周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