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轉作刑事拘留,但楊家人表示他們對此結果并不滿意。
新密市公安局宣傳科發言人魏偉告訴記者,該犯罪嫌疑人在市區經營一家餐館,已婚,有一孩子。但他拒絕透露更多其個人信息。
7月5號,記者前往案件所屬的新密市清屏派出所采訪,但該派出所負責人拒絕透露案件的最新進展,只表示“案件正在調查和搜集證據階段”。
“現在并不是收集證據的問題,而是如何給案件定性的問題”,河南銀基律師事務所主任魏廣秧直接表達了對警方調查的不滿。他在獲知該案件后免費為受害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魏律師表示,他曾與一些法律專家探討了該案情,大家對至少可以構成“非法拘禁罪”達成了一致意見。但他堅持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構成性侵犯。目前,他正在努力為受害人爭取民事補償。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洪道德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因為觀念比較落后,加之此類案件在過去也很少遇到,在中國現行的法律中,只有婦女才被認定為強奸罪的受害人。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每個人的性權利都應該受到平等地保護,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他介紹說,“很多歐洲國家把男女都認定為強奸罪的對象。”
“隨著我們社會的發展和人們對同性性行為更多的寬容,像此類案件在中國可能會有所增加。因此,我們應該在未來完善這一立法的漏洞。”洪教授說。
來源:中國日報河南記者站(記者 劉祥瑞 向明超 實習記者 潘亞楠)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