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山東省國土空間開發的戰略性和約束性發展規劃--《山東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正式出臺。
按照《規劃》,山東將構建城市化、農業和生態安全三大戰略格局。到2020年,山東將形成主體功能清晰,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均衡、和諧、可持續的國土空間格局。
該《規劃》按照不同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強度和未來發展潛力,將山東15.7萬平方公里的陸域面積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區域。
優化開發區域包括膠東半島、黃河三角洲兩個國家級優化開發區和濟淄省級優化開發區,由青島、煙臺、東營、濟南等9個地級市的32個縣(市、區)組成,占全省國土總面積的15.7%。
重點開發區域由棗莊、濰坊、日照、臨沂等地市的29個縣(市、區)組成,還包含部分城市重點開發的鎮(鄉、街道辦),具備較強經濟基礎、技術創新能力和較好發展潛力,占全省面積的19.1%。
限制開發區域主要包括魯北農產品主產區、魯西南農產品主產區、東部沿海等農產品主產區和魯中南山地生態經濟區、東部沿海生態經濟區等重點生態功能區,占全省面積的65.2%。
禁止開發區域是指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價值的自然遺跡所在地和文化遺址等點狀分布的生態地區,占全省的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