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共同社報道,日本眾院厚生勞動委員會1日以民主、自民、公明3黨的多數贊成通過了《高年齡者雇用安定法》修正草案。其中規定,企業有義務雇用年滿60歲退休年齡但有繼續從業意向的所有員工,直到65歲。修正案將在2日的日本眾院全體會議上表決通過,之后送交參院。三黨大致上對該草案表示贊成,若審議進展順利,預計將在本屆國會通過。
現行日本法律規定,若勞資雙方達成協議設定退休標準,企業方面可選擇繼續雇用的對象。修正草案中廢除了這一規定。日本政府將實施新規,明年4月起男性領取厚生養老金的起始年齡將逐步延后至65歲。上述修正草案旨在防止年滿60歲員工因不滿足繼續雇用標準而陷入無收入狀態。
來源:新華網日本頻道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