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需先向事故無責車主賠償
近日,各地大雨讓眾多車主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損失,然而他們的索賠之路并不順利。無涉水險不賠、二次打火造成損失不賠等條款,使很多車主不能獲得相應賠償。保險公司的車險理賠條款究竟合不合理?車主理賠之路為何如此艱難?
日前,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搜狐網,對3187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96.3%的受訪者認為當前車險理賠中存在霸王條款;87.6%的人認為車主不能獲得合理賠償的主要原因是保險公司利益至上,逃避責任。受訪者中,72.8%的人有過車險理賠經歷。
暴雨后車險理賠霸王條款有哪些
前不久,北京君顏律師事務所主任顏丙杰在微博上發起了“征集受害車主維權”的活動。據他了解,發動機進水損壞,是北京7.21暴雨后車主遭受的主要損失之一。對此,保險公司常以沒有投涉水險為由拒絕賠償。
顏丙杰指出,車損險里的保險責任包括暴雨造成的損失,而免責條款又規定車輛因水淹或因涉水行駛導致發動機損壞屬于免責范圍,二者互相矛盾。這條免責條款,其實是幫助保險公司逃避主要責任。按照近因原則(造成損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導作用的原因——編者注),對于暴雨導致發動機受損并且投了車損險的車主,保險公司應當賠償。
北京市市民張安超的車,在7.21暴雨中遭到嚴重浸泡損壞。根據4S店的估算,修理費可能超過9萬元。他擔心即使修理后也會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希望按保監局和保險行業協會的規定進行全損賠償。然而保險公司堅持進行維修處理。
一名在保險行業工作的資深人士說,在客戶投保時,很多保險公司也并沒有充分履行說明義務。按照保險賠償近因原則,暴雨造成的很多損失跟涉水險沒有關系。車輛在雨中熄火后,一般人根本不知道進不進水,并非故意二次打火損壞發動機。保險公司以未投涉水險為由拒賠是站不住腳的。
暴雨后車險理賠霸王條款有哪些?83.0%的人首選“有車損險,無涉水險不賠償”;81.9%的人選擇“定損金額由保險公司單方面決定”;80.1%的人選擇“高保低賠”。
河北省石家莊市的趙平前不久車尾燈被碰后,保險公司要他自己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費用。“我原以為車損險包括車燈的。保險公司的具體條款我搞不明白,究竟怎么賠工作人員應該事先說清楚。”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曾立新指出,理賠需要成本,一張覆蓋所有風險的保單,價格也會非常高。所以保險公司通過在保險責任內排除違法違規風險、不普遍風險、小額損失等,設計出一張保險內容為大部分人需要,保費價格能為大部分人接受的保單;同時,再提供各種附加險以供部分有需要的人選擇。但是,由于這些內容專業性很強,如果保險人員沒有詳細說明,普通人很難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