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
丟了工作家人女友沒救急 一念之差效仿“詐機”
經過審問,宋某道出了作案動機。
宋某今年23歲,在機場邊的富士康園區打工,11月20日因差錯遭辭退,沒了收入來源,他先后向老家周口太康的女友及家人求援,希望能匯錢救急,均遭拒。
陳明龍說,從宋某本人的QQ個性簽名中,就能看出一些端倪:“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可以讓我信任的人。”
據宋某招供,當天下午5時,他在網吧上網時,偶然看到此前發生的幾起“詐機”案件,又查到當晚有一趟從廣州飛往鄭州的航班,通過機場代碼,查到網上警務室,遂效仿報了假警。
陳明龍透露,宋某留下的兩個人名是他自己及同鄉的真名,電話則是女友的。“他的目的是想讓我們找到他女友,他認為當她得知他處于險境時,可能就會給他匯錢。”但當民警聯系上其女友時,對方竟稱“不認識這個人”。
后果
或判刑5年以上 附帶賠償南航損失逾35萬元
陳明龍介紹,此事后果非常嚴重,目前宋某已被刑拘,等待刑事判決,同時航空公司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經濟損失賠償。“根據《刑法》中‘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他可能會判刑5年以上,對南航的經濟損失賠償也在35萬元以上。”
陳明龍最后告訴記者,宋某比較內向,平時不愛說話,“他現在非常后悔。”
各方說法
民航局:民航客機成泄憤工具
今年8月底至今,接連有3家航空公司的6架飛機“中招”,密度驚人,其中大部分是出于泄憤或私利。昨日記者連線民航局人士,她坦言,民航似乎已成為一種泄憤工具,民航只能從加強安檢等內部管理上做好分內事,但這不單是民航一家能夠控制的,還需社會廣泛關注和努力。
南航:經濟損失無人買單
據南航湖北公司有關人士介紹,備降武漢后,南航河南公司的飛機需接受檢查,不能馬上送客,南航湖北公司只得專門調來一架新型客機送客,然后這兩架飛機分別放空飛回。如此“折騰”帶來巨大損失,但最終誰來買單呢?
據悉,飛機緊急備降時,可能帶來的危險遠不是落地那么簡單。飛機起飛時所允許的重量遠大于落地時的重量,需放掉一部分油才能安全落地,一旦需要強行落地,會對飛機的整體骨架和性能造成傷害。
律師:讓潛在效仿者知曉犯罪成本
中國“航空案第一律師”張起淮表示,對類似案件的司法處罰上限以及經濟處罰力度,還需與歐美國家接軌。比如美國各州對類似行為的刑期規定,最高可達20年,伴隨巨額罰金。在加拿大,類似行為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應該在量刑上“取上限”,比如5-15年刑期,但目前司法機關對此還缺乏足夠的認識。
即便是目前還沒能力償還航空公司經濟損失的,也要讓他長期背債。比如美國就是讓其一輩子打工還錢,直到還完為止。讓潛在的效仿者知曉犯罪成本很高。
另外,打擊要及時,“讓他知道,只要你一犯罪,我立馬就能抓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