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輝也認為,競價上網之后的煤電價格肯定會是聯動的,但并不是政府目前所規定的那種聯動,而是一種市場機制所推動的價格關聯。現在的聯動是政府干預的聯動,跟競價上網后的聯動不一樣。兩種聯動雖然都體現了價格傳導的機制,但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
兩部制標本
《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建立區域競爭性電力市場并實行競價上網后,參與競爭的發電機組主要實行兩部制上網電價。其中,容量電價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電量電價由市場競爭形成。容量電價逐步過渡到由市場競爭確定。”我們據此不難得知,“容量電價+電量電價”模式的“兩部制電價”將成為今后競爭性電力市場的核心定價模式。
此前,發改委、電監會曾在東北區域市場推出“兩部制電價”的試點。
吳鐘瑚指出,發電企業的上網電價在計劃經濟時期采取的是固定費用法,競價上網后,誰的報價低誰上網,所以要降低成本。這就需要采取一些技術上的管理措施,降低競價部分的成本,包括運行費用的降低和物資能源消耗的減少等。電價改革方案的目標,就是鼓勵企業在參與競價以后,降低成本,從而終端電價也會受益。
王學兵指出,容量電價就是為了彌補發電廠的固定成本,不管是否發電,只要有一定的容量在電網里,都會得到一定的費用補償。而電量電價則體現在發電的收益上,充分體現了發電企業的變動成本,主要是燃料以及其他一些與管理水平有關系的成本。管理水平越高,變動成本就會控制得越好,在競價過程中就可以盡量的把價格壓低,成本較高、煤耗較高、其他費用較高的企業,在競爭中不占優勢,最終可能會因成本高而退出競爭,這實際上就是一個優勝劣汰的過程。
但是,容量電價的制定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周連青表示,容量電價取決于發電機組的建造成本和建設資金的融資成本,不同地區、不同的建設條件下,發電機組的建造成本不同,資金的融資成本也不同。使用統一的容量電價對某些企業來說可能會不公平。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投產的機組造價比較接近,隨著電網的發展擴大,單位容量機組效率的接近,未來達到統一也是有可能的。
除了容量電價的定價,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的比例,也是各方博弈的焦點。有學者指出,兩部制電價沒有什么很成功的先例,中國目前是摸著石頭過河。容量電價的制定計劃性比較強,有一些人為的因素在里面,但畢竟是一個進步。不過這一塊電價的確定究竟能達到什么程度,還很難預料。
我們注意到,兩部制電價策略是在競價上網后執行的。離開了競價上網,兩部制電價就是空談。但是目前看來,競價上網的時機并不成熟,短期內可能還不會出臺。競價上網需要物質基礎,至少需要等到電力供需的形勢比較穩定,電網的結構比較強,輸運能力也達到了一定程度,各方面的利益比較趨向一致的時候才能做。市場化是漸進式改革,不可能一下子完成,只能邊做邊看,因為這一塊是中國的首創。
國電動力經濟研究中心總經濟師胡兆光向《證券市場周刊》表示,電價很復雜,方案實施起來的難度很大。由于目前電力市場的不完善和電力供需的不平衡,競價上網還不會馬上實施,但新的電價管理辦法的出臺明確了下一步建立區域電力市場所應遵循的規則。
樊俊杰更是表示,競價上網是“猴年馬月”的事情,必須要等到電力的供大于需的時候才能實行。今年北京又有1000萬千瓦左右的用電缺口,競價上網短期內根本實施不了,東北和華東的試點實施起來問題也比較多,而且競價上網也并不是完全的電力市場化。
王曉輝向記者詳細介紹了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目前競價上網還沒有廣泛實施,在東北和華東進行試點。試點經過幾年之后,根據這些試點的經驗教訓制訂出相應的規則,然后再開始推行。
由此看來,競價上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電網壟斷仍待考量
新電價管理辦法之《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為壟斷性質的電網企業量身定做了“成本加收益”的運行模式。這種方式寓意何在?
吳鐘瑚指出,“成本加收益”的設計是因為以前電網建設都是國家投資的,不存在成本的問題,現在一方面是電網的投資要回收成本,另一方面就是要逐漸提高收益(國有資產增值)。電網改革的下一個目標可能就是進行股份制改造,但能不能夠上市還很難說。有些財務指標應該是透明的,應該要受到社會的監督。但目前可能還沒法監督,因為很多條款不太明晰,所以一方面是需要細化,一方面是怎么結合中國的實際。電價本身的理論是復雜的,但是價格形成的模式、價格的水平應該是能夠讓大家讀懂的。雖是政府在監管,但老百姓也應該有知情權。
目前看來,電網的壟斷地位是沒有爭議的。但是,王曉輝指出,從實質上來說,它是一個服務性的實體,不應該成為一個盈利水平非常高的機構。電網是一個壟斷的實體,政府對它肯定是要進行比較嚴格的監督的,所以它的輸配電價肯定要受到嚴格的控制,不會讓電網成為一個利益豐厚的企業,畢竟它是一個公用事業,它的義務是向全體的公民、法人企業等提供沒有歧視的服務。
現在的上網電價都是兩三毛錢,到了終端用戶都是五六毛錢了,價格加了一倍。王學兵說,這一倍的價格里面加的是什么內容,是不是合理,誰也不知道。如果輸配電價格透明化,不合理的成本就會被剔除。
另外,《上網電價管理暫時辦法》所提到的“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發電與用戶買賣雙方共同參與的電力市場,實行雙邊交易與現貨交易相結合的市場模式;鼓勵特定電壓等級或特定用電容量的用戶、獨立核算的配電公司與發電企業經批準直接進行合同交易和參與現貨市場競爭”。大用戶直供實際上就形成了打破電網壟斷的一種手段,電網受到這種情況的牽制,自然會逐步自律,經營得更加規范,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這對各方都是有利的。
業內某資深專家也對本刊記者強調,對電網企業采取一些比較激進的改革方案還不太可能。我國的電網劃分規模不如國外合理,過于龐大,而且政府的監管力度也相對較弱。目前,我國的電網規模太強大了,像電監會這樣的政府監管部門對他們的制約能力還極為有限。
在目前電力短缺的大背景下,系統化的電價改革方案暫時還只能作壁上觀。
長征,還沒有開始。
(來源:證券市場周刊/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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