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豪宅“首地榮御”被列入保障性住房購置范圍,在人大代表中引起爭議。4月1日上午,深圳市四屆人大第二十六次會議對《深圳市2010年政府投資項目預安排計劃表》(第二批)進行分組討論,其中保障性住房購置一項引起關注。(4月2日《羊城晚報》)
從表面上看,政府購置商品房作保障房源,既符合中央“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的要求,又節約了保障房建設周期,從而盤活存量商品房特別是豪宅資源,推動房地產市場發展。然而,政府購置商品房應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政府與開發商成交的房價是否合理。在房價暴漲、樓市充滿暴利泡沫的現實語境下,即使政府團購價比市場零售價格稍低,開發商報出的房價也難言公平。而且政府花高價購置豪宅做保障房,能否分配給真正需要的家庭還是一個問號。
房地產市場本應由供需雙方在合法市場框架內充分博弈,在房價暴漲的前提下,市場觀望氣氛漸濃,除了投資客以外,普通民眾購房十分謹慎。此時,深圳市政府擬購置豪宅用作保障房,是否有助推房價之嫌?同時,政府用公眾財政購置高價豪宅做保障房,低收入群體能否承受還是未知數。
公開房屋開發成本,剔除房產暴利空間,還民眾住房消費知情權,把政府購置商品房做保障房的程序放在陽光下暴曬,無疑是合理確定政府購置價、消弭質疑聲音的基礎。
同時,鑒于有些政府部門與房地產企業關系密切,在測算房價成本的問題上,政府部門應考慮回避,由獨立第三方來測算房價成本,保證所測房價成本的可信度,為政府購置商品房合理定價提供依據。如果房價成本尚未理出明白賬,政府倉促購置豪宅做保障房源,不僅民眾會懷疑政府的動機,而且對理順房產市場供求關系沒有益處。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