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漲價當做解決“氣荒”的救命草
理順價格是應對“氣荒”的有效手段之一。自今年5月31日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調整全國陸上天然氣價格以來,浙江、上海、四川、重慶、湖北、江西等地天然氣價格已經紛紛上調。
針對天然氣調價問題,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王震認為,從總體來說,國內天然氣出廠價格偏低,進口天然氣價格相對較高,造成氣價倒掛,生產企業虧損,因此天然氣價格調整是必然的。但是氣價調整幅度多少是需要討論和研究的,不應簡單地把上游天然氣價格增加的成本轉嫁給城市終端用戶,在這個過程中各方面應該適當消化。
中國社科院財貿研究所張斌研究員認為,單純漲價不一定能快速有效地緩解“氣荒”。解決“氣荒”問題還應多方面入手,改變我國天然氣保障體系的脆弱局面。
一些基層供氣部門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目前我國新增探明儲量和天然氣調配能力不斷提高,保障區域天然氣供應的計劃正在一些用氣需求量較大的重點區域迅速鋪開,開發困難但儲量較大的非常規天然氣開采技術正逐步突破,這些都為進一步解決氣荒問題提供了保障。
“微觀層面上,還應合理控制天然氣需求。比如有的地方冬季可考慮用電力替代部分生活用天然氣,以解決用氣高峰期的調峰問題。”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專家姜鑫民說,“不能僅僅運用提價手段,當前進一步提高天然氣儲備和調配能力是應對‘氣荒’的關鍵。”(記者董素玉、焦國棟、王蔚、楊一苗、戴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