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日電臺軍一名海軍士官在今年2月,到宜蘭一家內衣店,聲稱幫女朋友買內衣,并要求試穿,結果直接在試衣間穿了內衣,脫下褲子,并騙女店員掀開更衣間布簾觀看,嚇得女店員報警逮人,當時依公然猥褻罪移送法辦。但檢方認定試衣間不是公開場所,且是女店員自己掀開布簾,所以不起訴士官,但士官的行為仍觸犯“性騷擾防治法”。
據臺灣TVBS報道,海軍蘇澳軍艦年約24歲的尹姓下士,2月底到羅東一家女性內衣店光顧,進入試衣間約3分鐘后,要求女店員掀開試衣間布簾,并趁機暴露性騷擾。店員回想起來直說傻眼。受害女店員:“他一進來,因為我們常有男客人,我問他你是不是要送人?他說不是,他自己要穿的,我就愣住?!?/p>
受害女店員:“他已經全身脫光,自己在那邊,我放開,他剛好要拉我的手,我就很緊張,就沖到隔壁去?!?/p>
女店員目睹這名士官的變態行為,拔腿跑出店外,嚇得報警逮人,當時依公然猥褻罪移送法辦。
但檢方后來認定更衣室不是公開場所,而且是女店員自己掀開布簾,又因男子沒有碰到對方,所以不構成刑責,雖然不起訴,但仍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并移由縣府可處最高10萬元罰款。
尹姓下士坦承犯行,他供稱是心情不好,收假返回部隊途中,行經這家女用內衣店,才會突發奇想,也說很對不起女店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