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雷鋒有個約定
對許多人而言,雷鋒是學習的榜樣,是好人好事的代稱,是一種精神的象征。可對他們來說,雷鋒是同鄉好友,是軍營戰友,是一個真實的人,是一份難忘的情。
堂兄雷孟宣:“縣委的同志都喜歡雷鋒”
我今年79歲,從上世紀70年代擔任湖南雷鋒紀念館館長開始,一直工作到1995年退休。從小到大,我沒離開過望城。這里,也是雷鋒的家鄉。
上世紀60年代,我在望城縣一所小學當老師。有天隨手翻看一本軍隊文藝雜志時,看到一篇寫“雷鋒”的文章,我覺得這個名字不錯,仔細一看事跡內容,雷鋒竟然是我們村的雷正興。
我當時就叫他雷正興。他改名我不知道。我當時想給他寫封信,但不知道地址。
我比雷鋒大7歲,算是他的堂兄。他母親去世后,雷鋒住在親戚家,有不高興的事,會找我說一說。
1950年春天,土改沒收地主財產,雷鋒分了一件白襯衣,白天上學穿,晚上回家洗干凈晾干后第二天還穿,衣領總是很干凈。我那時候就覺得他愛美,是個精致的人,紅領巾打結就像打領帶一樣,頭發還有劉海兒……
雖然是孤兒,雷鋒很愛笑,心態很好。學校里跳舞、演講比賽、打球,只要有活動就少不了他。
雷鋒小學畢業后到縣委當通信員,當時我在東茅小學教書。有一天他挎著駁殼槍到我們學校,因為個子矮,把駁殼槍的帶子弄得短短的。我羨慕地想拿著看一看,他不讓,說有紀律。
我這個小學老師,當時也算是知識分子,縣委教育科一有事,就讓我去。縣委的同志都喜歡雷鋒,大家有一個感受,有時間的話和雷鋒聊天,很有趣。大家一起吃零食的時候會說,小雷呢?一起照相時也會說,小雷呢?雷鋒很喜歡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