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朝核大事記
2006年10月9日,朝鮮宣布成功進行首次地下核試驗,爆炸當量約為550噸TNT,引發3.6級地震。隨后,安理會通過1718號決議,譴責朝鮮核試驗并實施制裁。當年7月,朝鮮曾試射衛星,但西方國家認為朝鮮發射的是導彈。
2009年5月25日,朝鮮進行第二次地下核試驗,俄軍方監測到核爆當量在1萬噸到2萬噸TNT之間,引發4.5級地震。當年4月5日,朝鮮同樣發射了被西方國家認定為導彈的衛星。核試驗后,安理會通過第1874號決議,對朝鮮核試驗予以最嚴厲譴責,并要求朝鮮不再進行核試驗或使用彈道導彈技術進行發射。朝鮮稍后做出強烈反應,宣布重新啟動核項目并退出六方會談。
2012年4月13日,朝鮮發射“光明星3號”衛星,但未入軌,西方國家對朝鮮發射行為表示譴責,安理會發表措辭強硬的主席聲明,但未追加制裁。同年12月12日,朝鮮用“銀河3號”運載火箭將第二顆“光明星3號”衛星成功送入軌道。
(來源:中國日報網 王菁 編譯整理 編輯:周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