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加拿大《卡爾加里太陽報》網(wǎng)站(Calgarysun.com)、加拿大廣播公司網(wǎng)站(Cbc.ca)等媒體2014年1月31日報道,加拿大阿伯塔省的“東中部救護協(xié)會”的急救醫(yī)療輔助員馬克?曼斯(Mark Manns)在前往該協(xié)會上班途中,所駕駛的卡車失控,在卡爾加里以北伊麗莎白二世公路中間隔離帶發(fā)生側(cè)翻,并同一輛駛來的拖車相撞,曼斯先生送往醫(yī)院后不治身亡。(參見孔文武《加拿大一法輪功弟子春節(jié)前夕車禍遇難》,凱風網(wǎng)2014-02-07)一般說來,這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可據(jù)報道說,該名遇難者是一名鐵桿法輪功信徒,那事情就十分蹊蹺了。
蹊蹺之一:曼斯是“精進”弟子,“法輪”為何不保護他?
出生于安大略省、后定居阿伯塔省的馬克?曼斯,現(xiàn)年35歲,虔誠地信奉“真、善、忍”,被稱作“法輪大法的捍衛(wèi)者”。根據(jù)網(wǎng)上資料,曼斯先生曾撰寫長篇文章,從多個方面替法輪功在中國“受壓迫”辯護,并積極參與法輪功的所謂“人權(quán)”問題討論。另外,早在2007年,法輪功第一媒體就曾刊登曼斯先生對法輪功神韻藝術(shù)團在加拿大卡爾加里的演出大加贊賞的消息。顯然,曼斯是較早認同并加入法輪功的加拿大人,系資深的法輪功弟子,“大法”的有功之臣。這樣精進的“西人弟子”,法輪功的寶貝疙瘩,“師父”理應(yīng)有所偏愛,為何讓他遭遇車禍見了閻王呢?李洪志曾拍過胸脯:“你真正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我的法輪會保護你。……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轉(zhuǎn)法輪·法輪大法的特點》)法輪功媒體上“法輪保護”的“神跡”多了去了,蹊蹺的是“法輪”為何沒保護一路精進的曼斯呢?
蹊蹺之二:李洪志承諾弟子不可能出車禍,曼斯怎會死于車禍?
李洪志在“上天的梯子”《轉(zhuǎn)法輪》中講了4個法身保護的神跡,其中有3個是關(guān)于車禍的。一是北京女學員騎自行車被轎車撞了頭,不疼不出血不起包;二是吉林學員被兩輛轎車夾在中間,眼看要撞上卻瞬間化解;三是北京學員遇上吉普車急速倒車卻安然無恙,當即悟出“是老師在保護我呢”。這幾個“神跡”故事全部見之于《轉(zhuǎn)法輪·老師給了學員一些什么》。李洪志不僅講“神跡”,而且總結(jié)出“神跡”背后的法理:“你有我的法身保護,不會出現(xiàn)任何危險。”然而,馬克?曼斯卻遭遇車禍死了。且問李大教主,“任何危險”是否應(yīng)該包括“車禍死亡”的危險呢?如果不包括,那就不能妄稱“任何危險”;如果包括,曼斯偏偏死于車禍,這該如何解釋呢?
蹊蹺之三:李洪志說給弟子“地獄除名”了,曼斯怎么還是死了?
李洪志為了招攬信徒,有過多重“生命保險”的承諾。一是說“我有無數(shù)的法身保佑你”(《悉尼法會講法》);二是說可以讓弟子永保人身:“為什么修佛呢?一是可以永保人身……人的一生很暫短,保住人身這是一方面……”(《法輪大法義解》);三是說他給弟子辦過“地獄除名”:“早期我就對你們講過,我把大法弟子每個人都在地獄里除了名了,常人人人都在那里的名冊中有名。”(《洛杉磯市法會講法》)此外,李洪志在《轉(zhuǎn)法輪》中還胡說他可以讓修煉者的身體“完全被高能量物質(zhì)代替”,最終達到“他的身體就是一個不壞的身體”。說白了,就是“金剛不壞”,擺脫生死輪回,長生不老。要知道,馬克?曼斯可是法輪功“捍衛(wèi)者”呀,咋就沒能“永保人身”呢?既然李洪志替他辦過“地獄除名”,為什么死神還是沒放過他呢?
蹊蹺之四:李洪志承諾如有危險會點化弟子,曼斯為何沒得到點化?
李洪志總說他的“法身”啥都知道、啥都能管:“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在你想之前,他都能夠知道。”(《轉(zhuǎn)法輪·有所求的問題》)“你不明白的,師父的法身都會點給你,都會叫你明白。”(2003年《大紐約地區(qū)法會講法》)“看到有問題……我的法身也會通過哪個學員的嘴去點化你。”(2006年《洛杉磯市法會講法》)據(jù)此說來,如弟子將要遇上危險,李的“法身”早就直接點化,或“通過哪個學員的嘴去點化”他了,得到及時點化的弟子就不可能早早死去。可現(xiàn)今,曼斯很遺憾地“早走”了,“師父”的“法身”豈不是嚴重瀆職么?法輪功第一媒體上的“點化神跡”俯拾皆是,可為什么精進的大法“捍衛(wèi)者”曼斯在遭遇車禍時沒得到及時點化呢?
蹊蹺之五:“大法”媒體上“車禍無恙”的“神跡”,為何沒在曼斯身上出現(xiàn)?
如前所述,馬克?曼斯所駕駛的卡車失控側(cè)翻、與一輛拖車相撞后,并沒有直接死亡,而是“送往醫(yī)院后不治身亡”。若按“大法”媒體上“車禍無恙”的“神跡”,曼斯根本不可能死。在法輪功第一媒體上,別說是“大法”弟子和他們的親友,就是“明真相的常人”,遭遇車禍后也能在“師父”保護下安然無恙。且看“第一輪媒”上的相關(guān)“神跡”:“明真相得護佑,兩次車禍無恙”;“哈爾濱市阿城區(qū)某大法弟子的兒子張某……相信大法,車禍無恙”;“八十歲大法弟子兩次遇車禍無恙”;“法輪大法護身符真管用……明真相三退,遇車禍無恙”;“信師信法,神奇展現(xiàn)……遭車禍無恙”;“誠念法輪大法好……七旬翁被車撞飛安然無恙”;“母親得法祛病,兒子車禍無恙”……他們?yōu)槭裁础败嚨湡o恙”,都是因為有“師父”的法身暗中保護。既然連明真相的常人遭遇車禍都安然無恙,為什么精進弟子曼斯身上就沒能出現(xiàn)“神跡”呢?
或許有人會說,曼斯之所以沒能得到“師父”保護,是因為他車禍后進了醫(yī)院,違背了李洪志“修煉人不得求醫(yī)”的“法理”。此言差矣,“佛親”李繼光患病,不就是李洪志特批住院治療的嗎?更有甚者,李洪志本人有病不是照樣進醫(yī)院吃藥打針、做手術(shù)么?要不,你讓李洪志說說,他身上的闌尾被割除了沒。
馬克?曼斯真不該死啊!他這一死,等于扇了“師父”幾個大耳光。李教主不是喜歡“講真相”么,那就請講明這些蹊蹺的“真相”吧。我敢斷言,這尊“偽佛”絕對不敢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