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體旅游局日前宣布,持港澳L簽注(團隊游)的游客從1月7日起,由深圳各口岸進出港澳必須隨團。
據悉,深圳每年出入境旅客人次超過2億,每年近九成的赴港澳旅游團隊通過深圳的組團社組織并經深圳口岸前往香港。部分旅行社和個人在口岸為持L簽注的散客提供送關服務,個別人員漫天要價。
新規規定,從7日起,附帶有電子印章的電子版《名單表》將替代之前的手寫表格。今后深圳出入境組團社需通過文體旅游局自行開發的旅游團隊管理服務系統,提前48小時上報赴港澳旅游團隊信息。審核通過后,系統將自動生成《名單表》并會加蓋"廣東省旅游局出境旅游審驗專用章"。組團社隨后自行打印附有電子章的《名單表》,才可組織游客通關。
此外,根據新規,組團社需為港澳游團隊派遣領隊,領隊由持有領隊證的人員擔任,每個領隊一次帶團人數不得超過40人。旅游團隊必須團進團出,如果參游人員在境外因疾病、意外事故、急事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返回,組團社應向入境口岸邊檢檢查站報備,單獨返回的人員還需持《名單表》復印件才可通行。(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