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北京12月9日電(記者 張少虎)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共同主辦的“法治中國與司法公開——浙江法院陽光司法指數新聞發布會暨司法公開研討會”今日在北京舉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對外發布了全國首部陽光司法指數測評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沈德詠表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實施陽光司法指數評估體系為抓手,構建開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陽光司法新機制這一做法,在人民法院系統具有首創性質和示范效應。”
據悉,這部陽光司法指數測評報告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受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基于獨立、客觀的身份,針對浙江省3級103家法院,開展陽光司法指數測評的分析報告。測評包括審務公開、立案庭審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公開和保障機制5個板塊,歷時5個月。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開展陽光司法指數測評先行先試,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開啟了司法體制改革的新篇章。為了配合測評工作,浙江省高院向課題組開放了法院內網系統和內部統計數據,讓各級法院配合課題組隨機調取案卷檔案,這些原始數據確保了測評的準確性。浙江省高院在國內開創先例,不害怕、不回避、不懼露丑,表現出了切實推進陽光司法工作的勇氣和決心。
針對課題組出具的測評分析報告,浙江省高院表示,開展陽光司法指數測評,讓學術機構對全省法院司法公開工作把脈,能客觀、準確地發現問題,避免法院自評、互評易形式化的現象。測評肯定了浙江各級法院在司法公開工作中取得的成績,也指出了存在的問題。
當前,浙江各級法院正組織全省法院對照檢查,并指定了整改時限和責任部門。浙江省高院還要求各級法院不要糾結于排名,而應進一步查漏補缺,做到邊測評、邊對照、邊整改、邊提高,確保整改工作落在實處。
今后幾年,課題組將繼續實施陽光司法指數測評,推動司法公開工作的深入、可持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