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女子監獄,同為母親,拐賣兒童女犯卻視幼小生命為商品
拐賣兒童犯罪曾讓無數家庭陷入絕望。2009年4月至2012年底,公安部共摧毀約1.1萬多個拐賣兒童犯罪團伙,解救5.4萬余名兒童。去年3月8日,《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13—2020年)》發布,提出要完善集預防、打擊、救助和康復為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該行動計劃出臺一周年之際,記者走進廣東省女子監獄,采訪因拐賣兒童入獄的女犯群體,從犯罪人的角度審視拐賣兒童問題。這里的150多名女犯犯罪情節觸目驚心,更讓人驚心的是,被采訪的犯人均認為自己是“做好事,替人傳續香火”,法律意識極度淡漠。
文/記者徐一斐(服刑人員均為化名)
“職業媒人”申建花:“他們沒仔生,我只是做好人”
4年倒賣19男嬰 獲利一萬四
《刑法》第240條規定,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之一的行為。其中,出賣行為是定罪關鍵。哪怕參與部分環節,犯罪嫌疑人即可以拐賣兒童罪論處。資料顯示,警方調查出從人販子到買家的利益鏈條最多可達十幾環,即一個被拐兒童可經十幾個人手才能到達最終買家手中。
現年55歲的申建花對這十幾環中的“中轉”一環特別熟悉。申建花生長于云浮郁南,與廣西蒼梧、岑溪交界。從1998年10月到2002年7月近4年間,她和16名同案人一起,時分時合,與廣西人販子相勾結,共拐賣剛出生的男嬰34名,并造成3名男嬰至今無法解救。其中,申建花參與拐賣男嬰19名,案發后她被判死緩。
1998年,“沒田耕”的申建花在街邊的腸粉店打零工,偶遇熟人向她抱怨“沒仔生”,并打聽哪里有小男孩可以抱養。申建花向“認識較多人”的朋友打聽,得知這名朋友在廣西有熟人,手上有合適的男嬰。
那是一個1歲多的男孩,“生父生母都已經不在了”。在申建花的牽線搭橋下,廣西的“熟人”抱著孩子來到郁南,將他送到“想要兒子”的夫妻手中。作為感謝,這對夫妻給申建花包了500元的紅包。也是從這時開始,申建花和廣西的人販子搭上了頭。
之后,申建花能找到小男嬰的消息在郁南縣城暗暗傳開。時不時有“沒仔生”、“想要兒子”的夫妻找上門,申建花就直接或間接地向廣西那邊傳達有人想“抱兒子”的信息,人販子找到合適的孩子后,送到郁南完成交易。
“窮地方,小孩沒東西吃,他們的父母就愿意把小孩‘送人’。”申建花操著極不順暢的普通話回應“為什么可以找到這么多男嬰”的問題。這個蹩腳的說辭是當年人販子告訴她,再由她告訴買家的。
申建花在拐賣利益鏈條中扮演的角色有個專門的名詞,叫“職業媒人”。職業媒人是買方特有的環節,通常是人販子和買家完成交易的最后一環。這些職業媒人消息靈通,對當地各家的家庭情況非常了解,多為上了點年紀的女人,負責交換買家需求和販賣信息。大多數的交易,最后是通過職業媒人完成的。職業媒人通常通過拿紅包獲利。
生意做熟絡之后,申建花發展了自己的下家,由下家去找買家。申建花說,很多被介紹來的買家她都不清楚身份,“談好了價錢就行”;那些小孩最后去了哪里,“我不知道”。
不到4年間,有19名男嬰和父母親分離,經申建花之手進入另一個家庭。她透露,一個男嬰起價8000元,她通過拿紅包共獲利14300元,平均每個男嬰753元。在申建花的同案人中,有人參與拐賣23名男嬰,獲利4300元,每個男嬰僅187元。
即使在獄中過了十余年時光,申建花仍強調她沒有賣小孩,“我只是拿了個紅包而已”。入獄前育有兩子的她說,在郁南,一個家庭一定要有兒子,要“傳宗接代”。“我只是做件好事,幫人延續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