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山東濰坊多家企業,通過向地下去排污的這樣一個現象,引起了公眾的輿論的熱議。但是截止到目前為止,基于網友舉報的,有企業將污水通過高壓水井壓到地下一千多米的水層直接污染地下水,這樣的一個舉報,并沒有拿出更直接的證據來,因此這件事到底是怎么樣,相關部門還在調查之中。另外一方面我們也注意到,濰坊市的環保部門能夠直面公眾的這樣一個質疑,并且從技術上拿出了一個解釋,這點是令人贊許的。但是與此同時,公眾的一些質疑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解答,比如說有人就提出了這樣的疑問,幾天的時間查了715家企業,說沒有問題,他們有的是接受的實地檢查,有的是接受的在線監測,到底的檢查和監測的手段是什么樣的,拿出的結果到底用什么方式、什么方法去說服公眾是站得住腳的,這些都需要進一步的解答。
我們看《新華微評》有這樣的一個評論,我國個別地區已經因污染出現癌癥村,與此同時,形成高度關注的山東地下排污問題在重金懸賞之下仍無查實的案例,地下污染能否查到,都會影響到癌癥村等問題留給民眾的焦慮,人民也疑慮保護用水安全到底該依靠監管,還是依靠舉報。
接下來我們就繼續連線中國政法大學的王燦發教授。王教授,據您的了解,地方的環保部門,他們的執法力度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有多大,您了解的?
王燦發:我跟環保部門接觸得比較多,他們有專門的監察局在環保部,在地方有檢查大隊、監察支隊等等,人數不少。應該說他們平時還是處罰了很多的環境違法行為的,他們都有具體的統計數字。
主持人:您看王教授,這一次山東濰坊的企業有可能向地下排污的這件事,有很多媒體都在關注。比如說我們搜集了四個媒體的關注的視角,其中有一個:環保部門孤立發聲,難退“地下排污”之疑;倒逼主管部門嚴格執法;讓“公益訴訟”遏制猖狂的“地下排污”,還有加大懲罰力度,這是媒體關注的視角。您對這件事情怎么看,您的關注點是什么?
王燦發:實際上就是,公益訴訟是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一種形勢,但是像這樣的地下排污,連環保局都查不出來,你應該用公眾或者一個民間組織去查也查不出來,所以它發展公益訴訟不是說針對這樣的問題,而應該是針對像環保部門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有明顯地造成環境污染損害而沒有賠償,而不停止排污的,對于這樣的明顯污染的。但是像這樣的偷偷地,還是要靠行政部門、執法部門去查。
主持人:王教授,剛才我們也注意到一個問題,現在有些企業它這種隱蔽性的排污是很難查處的,對于環保部門來說,他們也有很大的難度,像這些問題應該怎么辦?
王燦發:像這些事情,如果要違法的話,要真正查也不難,一個是它用這個企業,根據它的工藝設計,生產多少產品會用多少水,排放的廢水是多少,然后它排到哪兒去了。再一個就是說,凡是這樣的廢水,它如果有污水處理廠,它就要用料,就是要用這些藥品,那么要察看它用藥品的記錄,它的排放水的去向,這應該是很容易查的。
主持人:但是王教授,因為去年我也去過云南的陸良,它是鎘污染,我在對他們當地的環保局長采訪的過程中,我知道他們有非常非常,有自己自身的困難,比如說他們的人力是非常有限的,比如說剛才您說到,去監測一個企業每天用藥多少,對他們來說可能人力方面達不到,另外一方面財力,另外他們的權力,這些方面的缺失,使得環保部門在工作中受到各方面的掣肘。您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王燦發:日常的檢查還是可以去做的,因為法律中用一個現場的檢查制度,他是可以查的。至于人力不足的問題,那就是編制的問題了,但是我覺得主要的還不是這一點。像這樣的污染,查不出來,可能是有兩方面的原因:一個是環保部門根本就不想真正去查,因為要查出來以后,環保部門要真正造成大范圍地下水的污染,那環保部門是有監管的失職責任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他能不能下決心去查是一個問題。
另外一個,要查這些偷排的污水的行為也是非常難的,它非常隱蔽,你去了以后,它大門往里一通知,可能就用點什么東西蓋上,你根本就查不出來了。據我所知道的比如像遼寧,曾經有一個污染的企業,偷偷地排污,環保局明知道它偷排污了,但是就是查不出來。最后找地礦部門勘探的儀器查了很久,花了40多萬元,才把這個排污管道查出來了,所以它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主持人:好,謝謝王教授,稍后我們繼續有更多的問題問您。相比我們剛才說到的地表水的污染,其實地下水的污染它遺害是更久,而且問題遺留的時間會更長,會遺害子孫后代。那么現在公眾要求相關的濰坊的環保部門給出一個更加細致、更加公開的調查,并不是一種苛求,因為水的問題關系到我們每一個人的身體健康,公眾有足夠的耐心等待濰坊的相關部門給出一個更加具有信服力的答案。